[发明专利]便携式压缩机和手推车式压缩机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44855.8 | 申请日: | 2007-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209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发明(设计)人: | D·K·里特林;K·M·布拉泽尔;H·E·萨特三世;R·斯特拉克;本·J·托马斯;R·迪弗恩扎 | 申请(专利权)人: | 创科电动工具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4B35/04 | 分类号: | F04B35/04;F04B41/02;F16M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周建秋;王凤桐 |
地址: | 英属维尔京群*** | 国省代码: | 维尔京群岛;V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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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压缩机 手推车 | ||
1.一种便携式压缩机,该压缩机包括:
底座;
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彼此间隔且位于所述底座上;
把手组件,所述把手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第一部分,以及轮组件,所述轮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第二部分,其中所述轮组件包括至少一个轮子;以及
多个空气压缩机部件,所述空气压缩机部件包括泵组件和电机组件,其中所述多个空气压缩机部件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顶部上;
飞轮,所述飞轮可旋转地连接于所述电机组件,所述飞轮在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之间延伸,并位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顶部之下;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由所述至少一个轮子的方位所限定的中心轴线具有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压缩机,其中所述底座包括部分穿过所述底座的凹槽,其中所述凹槽容纳所述飞轮的至少一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式压缩机,其中所述把手组件还包括第一套筒和把手,所述第一套筒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第一部分,所述把手设置为可滑动地与所述套筒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便携式压缩机,其中所述把手组件包括可移动把手。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便携式压缩机,其中所述把手组件包括旋转把手。
6.一种手推车式压缩机,该手推车式压缩机包括:
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
把手组件,所述把手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第一部分,和轮组件,所述轮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第二部分;
至少一个第一副把手,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副把手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顶部和侧部之一;
至少一个第二副把手,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副把手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顶部和侧部之一;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中的一个更靠近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的第二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彼此偏移,因而,更靠近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的第二部分的第一副把手或第二副把手的高度,小于所述第一副把手或第二副把手中的另一个的高度,其中所述把手组件不是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中的任何一个。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推车式压缩机,其中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每一个的顶部。
8.一种手推车式压缩机,该手推车式压缩机包括:
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
把手组件,所述把手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第一部分,和轮组件,所述轮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第二部分;
第一副把手,所述第一副把手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的顶部和侧部中的一个,还连接于所述第二存储器的顶部和侧部中的一个;
第二副把手,所述第二副把手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的顶部和侧部中的一个,还连接于所述第二存储器的顶部和侧部中的一个;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中的一个位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中的另一个位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的第一部分,其中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彼此偏移,因而,位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的第二部分的所述第一副把手或第二副把手的高度,小于位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的第一部分的所述第一副把手或第二副把手中的另一个的高度,其中所述把手组件不是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中的任何一个。
9.一种手推车式压缩机,该手推车式压缩机包括:
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
把手组件,所述把手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第一部分,和轮组件,所述轮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第二部分;
至少一个第一副把手,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副把手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顶部和侧部之一;
至少一个第二副把手,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副把手连接于所述第一存储器和第二存储器中的至少一个的顶部和侧部之一;
其中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中的一个,位于比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中的另一个,更靠近重心的水平距离处,而且其中,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彼此偏移,因而,更靠近重心的所述第一副把手或第二副把手的垂直高度,大于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中的另一个的垂直高度,而且其中,所述把手组件不是所述第一副把手和第二副把手中的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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