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家用电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22291.8 | 申请日: | 2011-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401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16 |
发明(设计)人: | J.贝格迈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梅莉塔家用产品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1/00 | 分类号: | A47J31/00;A47J31/4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永波;梁冰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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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家用电器 | ||
1.一种家用电器(1),具有至少一个带有电负载(5、11)的构件(4、13),其特征在于,构件(4、13)的表面至少局部地设有絮绒纤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构件的絮绒部分占据表面的50%以上,优选60%以上。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絮绒纤维的长度为0.4mm~3mm,特别是0.5mm~1mm。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絮绒纤维由能耐受高达200℃温度的材料制成。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电负载(5、11)是加热装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加热装置包括用于容器(2)的保温板(3),且在背离容器(2)的支撑面的一侧至少局部地设有絮绒物。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加热装置具有金属模块(13),引导流体的导管(12)和加热丝(11)就布置在该金属模块中。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电负载是泵或磨机。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构件(4、13)布置在家用电器的壳体(7)中。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家用电器是过滤咖啡机(1)、全自动咖啡机、蒸馏咖啡机或其它用于制作热饮料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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