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及显示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01230.3 | 申请日: | 2011-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370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9 |
发明(设计)人: | 大西康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通天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9G3/34 | 分类号: | G09G3/34;G09G3/36;G01C21/36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樊建中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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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显示 方法 | ||
1.一种显示装置,用来显示图像,其特征在于,包括:
显示单元,其具有屏幕;
背光源,其具有对所述屏幕进行照明的多个光源;
第一修正单元,其进行修正,降低作为所述显示单元的显示对象的图像的亮度;
光量决定单元,其基于由所述第一修正单元修正过的所述图像的亮度,来决定所述背光源的光量;和
控制单元,其对所述背光源进行控制,使得所述背光源的光量成为所决定的所述光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显示装置还包括第二修正单元,其在决定所述背光源的光量之后,进行修正,提高由所述第一修正单元修正过的所述图像的亮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显示装置还包括判断单元,其判断成为所述显示对象的图像是否为插图图像,
在成为所述显示对象的图像不是所述插图图像的情况下,所述第一修正单元不执行所述修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成为所述显示对象的图像为汽车导航装置的导航用的汽车导航图像,
与所述汽车导航图像中的、包含表示车辆位置的自车位置标记在内的第一区域相比,所述第一修正单元增大所述第一区域以外的第二区域的亮度降低程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区域的相对于所述自车位置标记在所述车辆的前进方向侧的尺寸,比相对于所述自车位置标记在所述车辆的前进方向的相反侧的尺寸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成为所述显示对象的图像是包含用于从用户接受指示的选择标记在内的菜单图像,
与所述菜单图像中的、包含所述选择标记在内的第一区域相比,所述第一修正单元增大所述第一区域以外的第二区域的亮度降低程度。
7.一种显示方法,用来显示图像,其特征在于,包括:
(a)进行修正,降低成为显示对象的图像的亮度的步骤;
(b)基于被修正过的所述图像的亮度,决定具有对屏幕进行照明的多个光源的背光源的光量的步骤;和
(c)控制所述背光源,使得所述背光源的光量成为所决定的所述光量的步骤。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
该显示方法还包括:(d)在决定所述背光源的光量之后,进行修正,提高在所述步骤(a)中被修正过的所述图像的亮度的步骤。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
该显示方法还包括:
(e)判断成为所述显示对象的图像是否为插图图像的步骤;和
(f)在成为所述显示对象的图像不是插图图像的情况下,禁止所述步骤(a)的修正的步骤。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
成为所述显示对象的图像为汽车导航装置的导航用的汽车导航图像,
在所述步骤(a)中,与所述汽车导航图像中的、包含表示车辆位置的自车位置标记在内的第一区域相比,增大所述第一区域以外的第二区域的亮度降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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