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蓄热式熔炼炉及其对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进行冶炼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97147.3 | 申请日: | 2011-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135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2 |
发明(设计)人: | 吴道洪;阮立明;王明强;王东方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道洪 |
主分类号: | F27B17/00 | 分类号: | F27B17/00;F23D14/66;F23J15/00;C22B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郑立明;赵镇勇 |
地址: | 102200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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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蓄热 熔炼炉 及其 黑色 有色 非金属 进行 冶炼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冶金、熔融还原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蓄热式熔炼炉及其对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进行冶炼的方法。
背景技术
在冶金、建材玻璃等领域都有不同的原料熔融工艺,常规的冶炼工艺消耗大量的资源,且热效率不高。
现有技术中,采用低热值的煤气燃料,为确保炉内温度达到工艺要求,需要对低热值的煤气和空气分别预热至1000℃以上,加富氧或纯氧混合燃烧。
上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缺点:
熔炼炉在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中含有大量的烟尘,容易使蓄热体堵塞。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蓄热式熔炼炉及其对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进行冶炼的方法,能够解决目前该领域能耗高,热效率低和污染严重的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发明的蓄热式熔炼炉,包括蓄热式燃烧器,所述蓄热式燃烧器的蓄热体与燃烧喷嘴之间设有高温除尘器。
本发明的上述蓄热式熔炼炉对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进行冶炼的方法,包括:
首先,将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原料,以及煤和熔剂装入熔炼炉;
然后,所述熔炼炉通过蓄热式燃烧对所述原料进行高温熔炼;
最后,将加热熔化后的原料进行渣与熔液的分离,熔分后的熔液定期由出铁口排出铸块或送下道工序处理,熔分后的炉渣经水淬后作为水泥原料;
所述蓄热式燃烧过程中,熔炼炉内含尘烟气首先经过高温除尘器除去大颗粒烟尘,然后进入蓄热体换热,换热后低于200℃的烟尘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精除尘后,由烟囱外排。
本发明所述的蓄热式熔炼炉及其对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进行冶炼的方法,由于蓄热式燃烧器的蓄热体与燃烧喷嘴之间设有高温除尘器,对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通过蓄热式燃烧进行冶炼的过程中,熔炼炉内含尘烟气首先经过高温除尘器除去大颗粒烟尘,然后进入蓄热体换热,换热后低于200℃的烟尘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精除尘后,由烟囱外排。能够在保证预热低热值煤气和空气的同时,确保蓄热体不堵塞,使蓄热式熔炼炉的烟气热量80%不外排,熔炼炉热效率达到50%以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蓄热式熔炼炉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蓄热式熔炼炉对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进行冶炼的方法的工艺流程图。
图中:1、投料口,2、出铁口,3、蓄热式燃烧器,4、吹氧口,5、高温除尘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本发明的蓄热式熔炼炉,其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包括蓄热式燃烧器,所述蓄热式燃烧器的蓄热体与燃烧喷嘴之间设有高温除尘器。
本发明的上述蓄热式熔炼炉对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进行冶炼的方法,其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如图2所示,包括:
首先,将黑色、有色或非金属矿原料,以及煤和熔剂装入熔炼炉;
然后,所述熔炼炉通过蓄热式燃烧对所述原料进行高温熔炼;
最后,将加热熔化后的原料进行渣与熔液的分离,熔分后的熔液定期由出铁口排出铸块或送下道工序处理,熔分后的炉渣经水淬后作为水泥原料;
所述蓄热式燃烧过程中,熔炼炉内含尘烟气首先经过高温除尘器除去大颗粒烟尘,然后进入蓄热体换热,换热后低于200℃的烟尘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精除尘后,由烟囱外排。
所述蓄热式燃烧由预热至1000℃以上的低热值煤气和助燃空气在燃烧器内混合燃烧。
所述低热值煤气热值为1300Kcal/m3以上;所述蓄热式熔炼炉包括富氧或纯氧入口;所述蓄热式熔炼炉炉温1500~2700℃。
本发明中,采用空气和煤气双预热燃烧技术,炉内含尘烟气首先经过高温除尘器除去大颗粒烟尘,然后进入蓄热体换热,温度降至200℃以下,低于200℃的烟尘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精除尘后,由烟囱外排。节省燃料,降低有害气体排放,热效率高。
本发明的方法与其他冶炼法工艺路线相比,其设备少、投资少、工艺简单、易于操作、流程短、效率高、成本低、易于规模生产,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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