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血压仪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73520.1 | 申请日: | 2011-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980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8 |
发明(设计)人: | 野口和博;中西孝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铁城控股株式会社;西铁城精电科技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B5/0225 | 分类号: | A61B5/0225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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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血压 | ||
1.一种电子血压仪,其特征在于,包括:
臂带;
对该臂带内的压力进行加压的加压单元;
对所述臂带内的压力进行减压的减压单元;
对所述加压和减压进行控制的控制单元;
对所述臂带内的压力进行检测的压力传感器;
加压中脉波振幅检测单元,在所述臂带内加压中,根据所述压力传感器的输出信号检测脉波振幅;
减压中脉波振幅检测单元,在所述臂带内减压中,根据所述压力传感器的输出信号检测脉波振幅;
血压计算单元,根据减压中脉波振幅检测单元所检测出的所述脉波振幅来计算血压值,
将由所述加压中脉波微分振幅检测单元检测出的脉波振幅与由所述减压中脉波振幅检测单元检测出的脉波振幅进行比较,判定测量中的被测量者的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血压仪,其特征在于,
具有身体活动检测单元,该身体活动检测单元将所述加压中脉波振幅检测单元所检测出的脉波的最大脉波振幅值与所述减压中脉波振幅检测单元所检测出的脉波的最大脉波振幅值进行比较,在按照规定加倍的数值以上时认为身体活动而进行检测,并且,通过利用所述身体活动检测单元对身体活动的检测,判定为被测量者的测量状态是异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血压仪,其特征在于,
所述脉波成分的振幅是来自所述压力传感器的压力检测信号的微分波形的振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血压仪,其特征在于,
具有血压稳定度判定单元,在由所述加压中脉波振幅检测单元所检测出的脉波的最大脉波振幅值前后检测出的脉波振幅的推移、与在由所述减压中脉波振幅检测单元所检测出的脉波的最大脉波振幅值前后检测出的脉波振幅的推移进行比较,在脉波振幅的推移中检测出变化的情况下,则判断为测量过的血压不稳定,并且,通过所述血压稳定度判定单元判断为血压不稳定,从而判定为被测量者的测量状态是异常。
5.根据权利要求4中所述的电子血压仪,其特征在于,
所述脉波成分的振幅是来自所述压力传感器的压力检测信号的微分波形的振幅。
6.根据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电子血压仪,其特征在于,
关于在所述臂带内加压中将所述压力传感器的输出信号进行微分过的微分波形的第一大振幅与第二大振幅,在上述两个振幅之差低于规定值的情况下,由所述加压中脉波振幅检测单元所检测的最大脉波振幅认为是所述第一大振幅;在规定值以上的情况下,认为是所述第二大振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血压仪,其特征在于,
将所述最大脉波微分振幅按照规定加倍后的值的规定倍是2~3倍。
8.根据权利要求2~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血压仪,其特征在于,
具有在判定为被测量者的测量状态是异常时,通告测量状态有异常的通告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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