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72670.0 | 申请日: | 2011-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633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发明(设计)人: | 王锋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工业园区金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7/06 | 分类号: | G08B7/06;F16M3/00;H04N7/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021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式 现场 监控 警示 系统 | ||
1.一种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包括一可移动式底座,所述底座的上部架设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监控警示系统还包括助推机构,所述助推机构至少包括固定架设在底座上部一侧的一推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推机构至少包括架设在底座上部一侧的一根以上水平推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推机构至少包括对称架设在底座上部两侧的两根水平推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推杆与显示装置的长边平行设置,所述显示装置采用LED显示屏。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推机构包括环绕设置在底座上部四周的框架,所述框架包括复数根立杆及复数根水平推杆。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包括复数根立杆及至少一环形水平推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监控警示系统还包括视频和/或音频采集单元以及无线通信模块,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单元与无线通信模块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和/或音频采集单元包括摄像头以及麦克风。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监控警示系统还包括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分别与显示装置和无线通信模块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式现场监控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现场监控警示系统还包括视频和/或音频发布单元,所述视频和/或音频发布单元与无线通信模块和/或控制单元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工业园区金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未经苏州工业园区金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072670.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制作庆典礼炮的新工艺和材料
- 下一篇:掌纹图像感兴趣区域的获取方法及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