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家校互动手机客户端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072052.6 | 申请日: | 2011-03-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706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31 |
| 发明(设计)人: | 赵炳璋;肖建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市龙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4/14 | 分类号: | H04W4/14;H04W12/00;H04W88/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 11337 | 代理人: | 李贺香 |
| 地址: | 519015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互动 手机 客户端 系统 | ||
1.家校互动手机客户端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记录用户选定的信息发送对象、并根据用户的指令调用消息编辑模块的功能模块;
用于记录用户输入的信息内容的消息编辑模块;
用于调用手机终端上GPRS接口将所述信息发送对象、信息内容发送到服务器端的接口调用模块;
所述的接口调用模块接收服务器端通过GPRS网络返回的信息并发送到功能模块显示给用户;
用于调用上述各模块完成功能的主控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校互动手机客户端系统,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用于接收客户输入的验证信息的验证模块,所述验证模块将验证信息通过所述接口调用模块发送到服务端接受验证,并在接收到验证通过的信息后调用存储在服务器端登陆用户对应的班级相关信息存储到本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校互动手机客户端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功能模块包括以下模块中的一个或几个:
用于老师向班级学生群发通知的发送通知模块,所述的发送通知模块,本模块中的信息发送对象为班级;
用于老师向单个学生发送短信的发送个性留言模块,本模块中的信息发送对象为单个学生;
用于老师之间互发留言的发送教育OA模块,本模块的信息发送对象为老师。
4.根据权利3所述的家校互动手机客户端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家长留言查询模块,所述的验证模块在接到验证通过的信息的同时还接收到用户身份信息,并给相应身份的用户分配不同的权限,其中,老师身份的用户能够对所有功能模块及家长留言查询模块进行操作,家长身份的用户通过家长留言查询模块调用消息编辑模编辑留言。
5.根据权利3所述的家校互动手机客户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息编辑模块采用手机普通短信编辑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珠海市龙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珠海市龙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072052.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