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捆束式泄漏传送线、通信装置、和通信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63280.7 | 申请日: | 2011-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016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8 |
发明(设计)人: | 高桥宏彰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Q13/20 | 分类号: | H01Q13/20;H01Q21/00;H01P3/06;H01P3/12;H04B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李芳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捆束式 泄漏 传送 通信 装置 系统 | ||
1.一种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包括:
传送线,在该传送线内部传送信号;其中
对多个泄漏传送线进行捆束,所述多个泄漏传送线用于主要经由在所述传送线的外周上提供的缝隙来交换无线电波;以及
将所述泄漏传送线捆束到一起,使得在彼此不同的方向中指向被提供到所述泄漏传送线中的每一个泄漏传送线并且将无线电波指向性给予泄漏传送线的缝隙。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其中利用预定的支撑材料来将所述泄漏传送线捆束到一起,从而维持所交换无线电波的波长一半或更大的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其中在彼此不同的角度处提供所述泄漏传送线中每一个泄漏传送线的缝隙,使得其偏振面的方向彼此不同的无线电波被交换。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其中该泄漏传送线是泄漏同轴电缆,该泄漏同轴电缆包括作为传送线的中心导体、以及在该中心导体的外周上形成并且包括该缝隙的外部导体,在该中心导体与外部导体之间具有绝缘体。
5.根据权利要求1的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其中该泄漏传送线是泄漏波导,该泄漏波导包括作为传送线的管状导体,该管状导体提供有该缝隙并且具有中空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的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其中所述泄漏传送线中的每一个泄漏传送线用作用于同时地对彼此不同的信号进行交换的多输入多输出(MIMO)天线。
7.一种通信装置,包括:
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包括在其内部传送信号的传送线,其中对多个泄漏传送线进行捆束,所述多个泄漏传送线用于主要经由在所述传送线的外周上提供的缝隙来交换无线电波,将所述泄漏传送线捆束到一起,使得在彼此不同的方向中指向被提供到所述泄漏传送线中的每一个泄漏传送线并且将无线电波指向性给予泄漏传送线的缝隙,并且该捆束式泄漏传送线用作多输入多输出(MIMO)天线;以及
通信部件,用于经由捆束式泄漏传送线来对信号进行交换,以与另一装置执行MIMO通信。
8.一种通信系统,其中第一通信装置和第二通信装置彼此执行通信,其中:
第一通信装置包括:
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包括在其内部传送信号的传送线,其中对多个泄漏传送线进行捆束,所述多个泄漏传送线用于主要经由在所述传送线的外周上提供的缝隙来交换无线电波,将所述泄漏传送线捆束到一起,使得在彼此不同的方向中指向被提供到所述泄漏传送线中的每一个泄漏传送线并且将无线电波指向性给予泄漏传送线的缝隙,并且该捆束式泄漏传送线用作多输入多输出(MIMO)天线,以及
第一通信部件,用于经由该捆束式泄漏传送线来对信号进行交换,以与第二通信装置执行MIMO通信;并且
该第二通信装置包括第二通信部件,该第二通信部件用于与第一通信装置执行MIMO通信。
9.一种通信装置,包括:
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包括在其内部传送信号的传送线,其中对多个泄漏传送线进行捆束,所述多个泄漏传送线用于主要经由在所述传送线的外周上提供的缝隙来交换无线电波,将所述泄漏传送线捆束到一起,使得在彼此不同的方向中指向被提供到所述泄漏传送线中的每一个泄漏传送线并且将无线电波指向性给予泄漏传送线的缝隙,并且该捆束式泄漏传送线用作多输入多输出(MIMO)天线;以及
通信单元,配置为经由该捆束式泄漏传送线来对信号进行交换,以与另一装置执行MIMO通信。
10.一种通信系统,其中第一通信装置和第二通信装置彼此执行通信,其中:
第一通信装置包括:
捆束式泄漏传送线,包括在其内部传送信号的传送线,其中对多个泄漏传送线进行捆束,所述多个泄漏传送线用于主要经由在所述传送线的外周上提供的缝隙来交换无线电波,将所述泄漏传送线捆束到一起,使得在彼此不同的方向中指向被提供到所述泄漏传送线中的每一个泄漏传送线并且将无线电波指向性给予泄漏传送线的缝隙,并且该捆束式泄漏传送线用作多输入多输出(MIMO)天线,以及
第一通信单元,被配置为经由该捆束式泄漏传送线来对信号进行交换,以与第二通信装置执行MIMO通信;并且
该第二通信装置包括第二通信部件,该第二通信部件被配置为与第一通信装置执行MIMO通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索尼公司,未经索尼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063280.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安全带装置
- 下一篇:产生最少量废水的二羧酸制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