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CO偶联反应制备草酸酯的催化剂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45139.4 | 申请日: | 2011-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490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9 |
发明(设计)人: | 刘俊涛;李斯琴;刘国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1J23/63 | 分类号: | B01J23/63;B01J23/648;B01J29/44;C07C69/36;C07C67/3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方易知识产权事务所 31121 | 代理人: | 沈原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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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co 反应 制备 草酸 催化剂 | ||
1.一种CO偶联反应制备草酸酯的催化剂,包括载体、活性组分和助剂,以重量百分比计,催化剂包括如下组份:
a)选自钯为活性组分,以单质计用量为催化剂重量的0.003~1.5%;
b)选自钇或铌为助剂,以单质计用量为催化剂重量的0.005~10%;
c)89~99.5%的载体;
其中载体选自Al2O3、氧化硅或分子筛中的至少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CO偶联反应制备草酸酯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载体选自Al2O3,其比表面为2~100平方米/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CO偶联反应制备草酸酯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载体选自α-Al2O3,其比表面为2~80平方米/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CO偶联反应制备草酸酯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钯为活性组分,以单质计用量为催化剂重量的0.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CO偶联反应制备草酸酯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钇或铌助剂,以单质计用量为催化剂重量的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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