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电子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110032821.X | 申请日: | 2011-01-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355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7 |
| 发明(设计)人: | 名畑俊寿;平本寿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瓷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1N33/497 | 分类号: | G01N33/497;A24F47/00;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樊建中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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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电子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检测气味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习惯吸烟者在试图禁烟时,由尼古丁产生的中毒或由尼古丁的缺乏所产生的脱瘾症状、由中断吸烟的一系列动作所产生的不安感等压力,成为继续禁烟的障碍。尝试禁烟者面对这些障碍,只是一味地忍耐,或者用将薄荷等香料等做成香烟的形状的仿真的吸烟用具来疏导情绪,或者在禁烟的同时使用能够摄取少量尼古丁的口香糖或尼古丁袋,用自己的努力来应对。
另外,在专利文献1中,记载了通过显示对吸烟的用户提供支持(劝导戒烟)的消息等,来促进并维持尝试禁烟者挑战禁烟的意愿的禁烟装置。
专利文献1:JP特开2005-70953号公报
然而,在专利文献1记载的禁烟支持装置中,禁烟者必须主动地进行呼气成分测定等行为。此外,即使禁烟者看到劝导戒烟的消息,必须由禁烟者自身看到该消息来维持继续禁烟的意志。也就是说,即使利用专利文献1记载的禁烟支持装置,最终禁烟的成功与否也是依赖于禁烟者的意志的强弱。
发明内容
本发明鉴于上述而作,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进行不易依赖于禁烟者的意志的强弱的禁烟支援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为了解决上述课题,并达成目的,本发明的特征在于,具备:气味传感器,其检测规定的气味;控制部,若用所述气味传感器检测出了规定的气味,则其执行预先设定的处理;和话筒,其收集用户的声音,所述气味传感器设置于所述话筒的附近。
此外,优选:还具备催促部,其催促用户操作,所述控制部在预先设定的一个或多个时刻,控制所述催促部使其催促用户的操作,并且使所述气味传感器工作。
此外,优选:所述催促部是发出声音的声音产生部或者显示图像的显示部。
此外,优选:若用所述气味传感器检测出了规定的气味,则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声音产生部使其发出表示此情况的声音。
此外,优选:在即使由所述催促部进行催促用户也不进行操作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声音产生部使其发出表示此情况的声音。
此外,优选:所述预先设定的一个或多个时刻在平日与休息日不同。
此外,优选:还具备通信部,其与其他设备进行通信,在用所述通信部发送接收电子邮件时,或用所述通信部呼出呼入时,所述控制部使所述气味传感器工作。
此外,优选:若由所述气味传感器检测出了规定的气味,则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通信部使其向预先设定的通信对象发送表示此情况的电子邮件。
此外,优选:在即使由所述催促部进行催促用户也不进行操作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通信部使其向预先设定的通信对象发送表示此情况的电子邮件。
此外,优选: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催促部,使其即使没有电子邮件的接收或呼入,也像有电子邮件的接收或呼入那样催促用户的操作。
此外,优选:还具备操作部,其接受用户的操作输入,若所述操作部接受到了用户的操作输入,则所述控制部使所述气味传感器工作。
此外,优选:所述控制部对从规定的时间开始到用所述气味传感器检测出规定的气味为止的时间进行计时。
此外,优选:所述气味传感器检测烟草的气味。
此外,优选:还具备接操作部,其接收用户的操作,所述气味传感器取代配置于话筒附近而配置于所述操作部的附近。
本发明所涉及的便携式电子设备起到了能够进行不依赖于禁烟者的意志的强弱的禁烟支援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作为本发明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的一个例子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的一个实施方式的概要结构的正面图。
图2是表示图1所示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功能的概要结构的模块图。
1便携式电子设备
3操作键
4特定键
5话筒
6听筒
22控制部
24存储部
26通信部
26a天线
28操作部
30声音处理部
32显示部
34气味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说明。另外,本发明不限定于以下的说明。而且,在以下说明中的构成要素中,包含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容易地想到的、实质上相同的、所谓等同的范围的要素。以下作为便携式电子设备以便携式电话机为例进行说明,但本发明的适用对象不限定于便携式电话机,例如,对PHS(Personal Handyphone System)等也能够应用本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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