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及移动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05901.6 | 申请日: | 2011-0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756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25 |
发明(设计)人: | 王冲 | 申请(专利权)人: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51804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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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信息 提示 方法 移动 终端 | ||
1.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信息;
根据所述身份信息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身份的合法性;
当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非法时,存储所述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并将所述操作提示给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信息包括:
利用所述移动终端的前置摄像头获取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脸部信息;或利用所述移动终端采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指纹信息;
所述根据所述身份信息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身份的合法性包括:
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脸部信息和所述移动终端中预先存储的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的脸部信息进行比较,若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脸部信息和所述合法用户的脸部信息不一致,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非法,否则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合法;或
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指纹信息和所述移动终端中预先存储的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的指纹信息进行比较,若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指纹信息和所述合法用户的指纹信息不一致,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非法,否则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合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非法时,存储所述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并将所述操作提示给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包括:
当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非法时,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作为操作记录存储;
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所述操作记录生成日志,并将所述日志提示给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
4.根据权利要求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所述操作记录生成日志,并将所述日志提示给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包括:
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所述操作记录生成日志,将所述日志发送给所述合法用户指定的移动终端中;和/或
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所述操作记录生成日志,并在确定移动终端的当前操作用户为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后,将所述日志提示给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
5.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身份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移动终端的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信息;
身份验证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身份信息获取单元获取的身份信息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身份的合法性;
信息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身份验证单元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非法时,存储所述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并将所述操作提示给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身份信息获取单元具体用于获取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脸部信息或具体用于采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指纹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验证单元包括:
第一比较模块,用于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脸部信息和所述移动终端中预先存储的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的脸部信息进行比较;第一处理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一比较模块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脸部信息和所述合法用户的脸部信息不一致时,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非法,否则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合法;
或者所述身份验证单元包括:
第二比较模块,用于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指纹信息和所述移动终端中预先存储的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的指纹信息进行比较;第二处理模块,用于当所述第二比较模块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指纹信息和所述合法用户的指纹信息不一致,则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非法,否则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合法。
8.根据权利要求5-7任一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处理单元包括:
存储模块,用于当确定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非法时,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作为操作记录存储;
日志生成模块,用于将所述当前操作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所述操作记录生成日志;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日志生成模块生成的日志提示给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将所述日志发送给所述合法用户指定的移动终端中。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处理单元还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当前操作用户是否为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
所述发送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判断模块确定移动终端的当前操作用户为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后,将所述日志提示给所述移动终端的合法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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