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螺钉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00363.1 | 申请日: | 2011-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198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13 |
发明(设计)人: | L·比德尔曼;W·马蒂斯;H·拉普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德曼莫泰赫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86 | 分类号: | A61B17/8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郭文琴 |
地址: | 德国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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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螺钉 | ||
1.一种骨螺钉,包括:
管状主体(1,1’,1”’),所述管状主体(1,1’,1”’)具有第一端(2)和第二端(3),其中所述管状主体具有管状壁,所述管状壁限定腔,并且多个开口(5,5’)设置成延伸穿过所述管状壁而通向所述腔;
在所述管状壁的管状外表面上的外部骨螺纹(4);
头部(8,80),所述头部(8,80)构造成与螺丝起子接合,以便通过在第一方向上转动螺丝起子而在骨中推进所述骨螺钉,所述头部还构造成在所述管状主体的第一端(2)处连接到所述管状主体;
其中所述头部和所述管状主体是独立的部件,并且
其中所述头部能与所述管状主体连接成使得所述头部被锁定而防止当在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上转动螺丝起子时与所述管状主体断开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头部(8)通过形状配合连接而连接到所述管状主体(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头部(8,80)具有至少一个突起(11,85)和/或至少一个凹槽,所述头部(8,80)的所述至少一个突起(11,85)和/或至少一个凹槽分别接合在管状主体(1,1’)处的至少一个凹槽(7,60)和/或至少一个突起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管状主体(1,1’)处的所述至少一个突起或所述至少一个凹槽(7)设置在所述第一端(2)的边缘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管状主体(1,1’)处的所述至少一个突起或所述至少一个凹槽(60)设置在距离所述第一端(2)一定距离处。
6.根据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固定元件(15,50)设置成用于锁定所述头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固定元件(15,50)固定所述头部,而与由螺丝起子作用在所述头部上的力无关。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固定元件(15,50)是螺钉,优选地是拧入所述头部中并将所述头部连接到所述管状主体的内螺钉。
9.根据权利要求1-8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在所述第二端(3)设置有尖端(20,120),所述尖端为独立的部件或者与所述管状主体一体地形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9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管状主体的壁厚比所述管状主体的外径小大约15%。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骨螺纹(4)沿着所述管状壁的整个外表面延伸。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外表面的一部分(102)不带骨螺纹,所述部分优选地邻近所述头部。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头部(8,80)具有背离所述管状主体的第一端(9,81)以及面向所述管状主体的第二端(10,82),其中所述头部的第一端具有基本平坦的部分,该基本平坦的部分提供抵接部。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头部(8,80)包括引导孔,所述引导孔构造成用于引导导丝穿过其中。
15.根据权利要求1-14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管状主体是圆筒形的。
16.根据权利要求1-15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头部具有与所述螺钉轴线同轴并用于与螺丝起子接合的凹槽(13)。
17.根据权利要求1-16之一所述的骨螺钉,其中所述头部和所述尖端是中空的,以用于引导导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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