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电缆的接合组件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70827.X | 申请日: | 2010-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831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04 |
发明(设计)人: | F·波塔斯;T·克里纳;J·格雷西亚·阿隆索 | 申请(专利权)人: | 普睿司曼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G15/18 | 分类号: | H02G15/18;H01R4/7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会卿 |
地址: | 意大*** | 国省代码: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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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电缆 接合 组件 | ||
1.一种用于电缆的接合组件(10),所述接合组件包括:
-连接器(11),所述连接器围绕纵向轴线(X-X)延伸,并且在其至少一个端部部分(11a、11b)处设置有用于相应电缆(100a、100b)的至少一个自由端部的至少一个容纳支座(12a、12b),;
-可收缩套筒(20),所述可收缩套筒同轴地布置在相对于所述连接器(11)的径向外部位置中;
其中,所述可收缩套筒(20)通过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而保持在径向扩张状态中,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径向插置在所述连接器(11)与所述可收缩套筒(20)之间;
其中,所述连接器(11)通过至少一个挡块元件(70a、70b)机械联接到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所述至少一个挡块元件从所述连接器(11)和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中的至少一个突伸,并且接触所述连接器(11)和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中的另一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由管状本体(31a、31b)限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管状本体(31a、31b)包括截顶圆锥形部分(32a、32b)。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管状本体(31a、31b)还包括圆筒形端部部分(33a、33b)。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连接器(11)机械联接到所述截顶圆锥形部分(32a、32b)。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连接器(11)机械联接到所述圆筒形端部部分(33a、33b)。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挡块元件(70a、70b)与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或者所述连接器(11)形成为单个部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挡块元件(70a、70b)形成为与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或者所述连接器(11)分开的部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挡块元件(70a、70b)与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或者所述连接器(11)牢固地相联。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挡块元件(70a、70b)枢转地安装在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或者所述连接器(11)上,以便限定第一操作构造和第二操作构造,在第一操作构造中,所述至少一个挡块元件(70a、70b)接触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和所述连接器(11)中的另一个,在第二操作构造中,所述至少一个挡块元件(70a、70b)并不接触所述至少一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和所述连接器(11)中的另一个。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接合组件(10),所述接合组件包括至少两个挡块元件(70a、70b)。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至少两个挡块元件(70a、70b)相对于所述纵向轴线(X-X)对称地布置。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连接器(11)包括:
-轴向相对的两个端部部分(11a、11b),所述两个端部部分(11a、11b)中的每一个设置有用于相应电缆(100a、100b)的相应自由端部的相应的容纳支座(12a、12b),以及
-轴向相对的两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所述两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中的每一个径向插置在相应一个所述端部部分(11a、11b)与所述可收缩套筒(20)之间。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接合组件(10),其中,所述两个可移除的支撑元件(30a、30b)相对于所述连接器(11)对称地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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