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充电端口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68930.0 | 申请日: | 2010-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808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杰弗里·耶安松尼;托马斯·索耶斯;沃尔特·弗莱;拉胡尔·拉克达瓦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普发展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
主分类号: | G06F1/26 | 分类号: | G06F1/26;G06F1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康泉;宋志强 |
地址: | 美国德***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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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端口 | ||
背景技术
便携式电子设备可以基于可充电电池运行。该设备的电池可以通过将该设备连附到外部功率源而被充电。外部电源可以是直流(DC)功率源。
附图说明
结合以下附图描述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
图1是根据计算系统的示例实施例的框图。
图2是根据计算系统的示例实施例的框图。
图3是根据计算系统的示例实施例的框图。
图4是根据计算系统的示例实施例的框图。
图5是根据示例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6是根据示例实施例的逻辑值的表;以及
图7是根据示例实施例的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便携式电子设备可以是具有可充电电池的设备。例如,便携式电子设备可以是手机、便携式音乐播放器、照相机或另一种设备。便携式电子设备可以包括允许数字数据被传送出或送入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数据连接端口。数据连接端口还可以具有通过数据连接端口接收功率的终端。从数据连接端口接收的功率可以被用于给电池充电或启动便携式设备。数据连接端口可以是通用串行总线(USB)端口或在便携式电子设备被连接到数据连接端口时将功率供给至所连接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另一数据连接端口。
电池,例如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可以根据可用于电池充电电路的电流量来以不同的速率充电。电流是通过导体的电荷流。电荷以电子的形式通过导体运动。当电池被充电时电池存储电子,并且在便携式电子设备运行时电池将电子供给至负载。增加可用于电池的电流可以减小给电池充电所使用的时间。例如,如果给电池充电所汲取的电流是1.5安培,则与给电池充电所汲取的电流是0.5安培的情况相比,电池可以使用更少的时间充电。
USB的电池充电规格(BCS)可以定义充电协议。例如来自USB设计论坛的电池充电规格版本1.1包括专用充电端口(DCP)和充电下行端口(CDP)的参考。DCP和CDP能够允许设备连接至USB端口并且以大于标准USB充电速率的速率充电。
标准下行端口可以是计算系统上的下行端口,当下行端口未被连接或被暂停时,该下行端口期望下行设备汲取小于2.5mA的平均值,当下行端口被连接和未被暂停时汲取达到100mA的最大值,并且如果这样配置并且未被暂停,则汲取达到500mA的最大值。标准下行端口通过15千欧姆的电阻器将数据线(例如D+线和D-线)接地。标准下行端口可以具有以下能力:检测如果便携式设备是否在驱动D+线并以某种方式进行反应,诸如唤醒计算系统。
充电下行端口是被要求支持电池充电规格的充电下行端口特征的设备上的下行端口。充电下行端口在任何时间都能够输出例如1.5安培的电流。
根据电池充电规格,专用充电端口是通过USB连接器输出功率的设备上的下行端口,不过无法列举下行设备。专用充电端口被要求以最小电流输出例如1.5安培。专用充电端口被要求缩短数据线,例如D+线和D-线。
标准不与计算机系统的功率管理状态兼容。例如,诸如CDP的协议要求存在USB主机并且如果计算机处于关闭状态,例如处于高级配置和电源接口标准(ACPI)的S5关闭状态,则不存在USB主机。如果便携式设备使用CDP而连接至计算机但是处于关闭状态,则便携式电子设备电池可能在上述标准速率下不充电,因为便携式电子设备电池希望与USB主机相连通。DCP协议可以将两个信号终端连接在一起以指示端口是DCP。如果信号终端被连接在一起,则数据不能在信号终端上发送,因此数据不能在计算机和便携式电子设备之间传送。
在一个实施例中,计算系统可以包括传送数据并提供功率到便携式设备的端口。功率源可以向所述便携式设备提供电流。信号发生器可以提供指示所述计算系统的功率状态的信号。控制器可以接收所述信号并且基于所述计算系统的所述功率状态确定所述便携式设备的充电端口的类型。
参考附图,图1是根据计算系统的示例实施例的框图。计算系统100可以包括通过第一连接115连接至控制器105的信号发生器110。控制器105可以通过第二连接120连接至端口125。功率源130可以通过第三连接135连接至端口125。
端口125可以与便携式设备传送数据并向便携式设备提供功率。端口125可以是例如USB端口或向便携式设备既提供通信又提供功率的另一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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