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通信系统、网络装置以及移动通信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080058556.6 | 申请日: | 2010-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874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 发明(设计)人: | 青柳健一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NTT都科摩 |
| 主分类号: | H04M15/00 | 分类号: | H04M15/00;H04M3/00;H04M3/42;H04W4/26;H04W84/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曾贤伟;范胜杰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通信 系统 网络 装置 以及 方法 | ||
1.一种移动通信系统,其具有利用用户线路的特定小区,所述移动通信系统的特征在于,具备:
线路判定部,其使用线路识别符来判定通信呼叫是否利用了所述用户线路,该线路识别符用于识别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
算出部,其算出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使用费中、返还给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的返还费;以及
呼叫类别判定部,其判定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类别或者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连接方法是否是返还对象,
当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类别或者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连接方法是返还对象时,所述算出部算出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使用费中、返还给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的返还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具备:
通知部,其向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通知返还给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的返还费。
3.一种网络装置,其设于具有利用用户线路的特定小区的移动通信系统中,所述网络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线路判定部,其使用线路识别符来判定通信呼叫是否利用了所述用户线路,该线路识别符用于识别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
算出部,其算出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使用费中、返还给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的返还费;以及
呼叫类别判定部,其判定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类别或者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连接方法是否是返还对象,
当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类别或者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连接方法是返还对象时,所述算出部算出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使用费中、返还给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的返还费。
4.一种移动通信方法,其应用于具有利用用户线路的特定小区的移动通信系统中,所述移动通信方法的特征在于,具备以下步骤:
使用线路识别符来判定通信呼叫是否利用了所述用户线路,该线路识别符用于识别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
算出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使用费中、返还给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的返还费;以及
判定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类别或者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连接方法是否是返还对象,
当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类别或者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连接方法是返还对象时,在所述算出步骤中,算出利用所述用户线路的通信呼叫的使用费中、返还给已设置了用于管理所述特定小区的无线基站的用户的返还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NTT都科摩,未经株式会社NTT都科摩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58556.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