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药物诱发的手足综合征的组合物与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080057133.2 | 申请日: | 2010-10-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482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2 |
| 发明(设计)人: | H.赫维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杜克大学 |
| 主分类号: | C12N15/09 | 分类号: | C12N15/09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徐晶;杨思捷 |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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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药物 诱发 手足 综合征 组合 方法 | ||
优先权声明
本发明依据35U.S.C.§119(e)要求在2009年10月16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系列号61/279,091的权益,其全部内容通过引用结合到本文中。
发明领域
本发明涉及使用磷酸二酯酶抑制剂治疗药物诱发的手/足综合征(drug induced hand/foot syndrome)的组合物和方法。
发明背景
掌-跖感觉丧失性红斑综合征(Palmar-plantar erythrodysesthesia,PPE),也被称为手-足综合征(HFS),是一种经常性皮肤中毒,其中手心和脚底组织发红、疼痛并增厚,并可能伴随着皮肤起泡和脱皮。
PPE涉及到很多常用的抗癌剂,特别是VEGF-激酶抑制剂索拉非尼(Nexevar?)和舒尼替尼(Sutent?),注射用(infusional)氟尿嘧啶(5-FU),卡培他滨(Xeloda?),和脂质体(liposomal)多柔比星(Doxil?)。全球每年有超过40,000的患者都是用这些药物治疗。PPE是使这些抗癌药剂量保持(dose holding)、剂量减少和/或治疗中止的大多数普遍原因之一。PPE的每个等级(1-3级)的发生频率在施用舒尼替尼、索拉菲尼、卡培他滨及脂质体多柔比星(1-4)时分别高达21%、30%、54%和51%。发生严重PPE(3级)的频率对于舒尼替尼可见于最多5%的患者,对于索拉菲尼为最多8%,对于卡培他滨为最多17%及对于脂质体多柔比星为最多24% (1-7)。因此,PPE表现出严重的毒性,不仅是因为它直接带来的痛苦,而且还因为该毒性往往会限制其他有效的抗癌疗法的潜在效益。
当前对治疗PPE的护理标准仅仅包括润肤剂的使用和相关的抗癌治疗的中止或减少剂量。迫切需要基于更有效的机制治疗PPE。
本发明通过提供治疗患者的PPE和/或与药物毒性有关的反应、障碍和/或症状的组合物和方法,克服了先有技术的缺点。
发明概述
本发明提供了治疗、改善,和/或预防患者的以PPE(例如药物诱发型PPE)为特征的病症的组合物和方法。
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治疗患者(例如有需要的患者)的PPE的方法,该方法包含、包括,或基本包括给予该患者有效量的磷酸二酯酶抑制剂,从而治疗患者的PPE。
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预防患者(例如有需要的患者)的PPE的方法,该方法包含、包括,或基本包括给予所述患者有效地改善患者的PPE的量的磷酸二酯酶抑制剂。
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预防患者(例如有需要的患者)的PPE的方法,该方法包含、包括,或基本包括给予所述患者有效量的磷酸二酯酶抑制剂,从而预防患者的PPE。
在本发明某些实施方案中,所述PPE是药物诱发的。
本发明的一个另外的方面提供一种治疗患者(例如有需要的患者)的与药物毒性有关的反应、障碍和/或症状的方法,该方法包含、包括或基本包括给予该患者有效量的磷酸二酯酶抑制剂,从而治疗患者的与药物毒性有关的反应、障碍和/或症状。
本发明进一步的方面提供一种改善患者(例如有需要的患者)的与药物毒性有关的反应、障碍或症状的方法,该方法包含、包括或基本包括给予所述患者有效量的磷酸二酯酶抑制剂,从而改善患者的与药物毒性有关的反应、障碍和/或症状。
本发明还有的另外一个方面提供一种预防患者(例如有需要的患者)的与药物毒性有关的反应、障碍和/或症状的方法。该方法包含、包括或基本包括给予所述患者有效量的磷酸二酯酶抑制剂,从而预防患者身上与药物毒性有关的反应、障碍和/或症状。
此外,在此提供了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在治疗、改善和/或预防患者(例如有需要的患者)的PPE和/或与药物毒性有关的反应、障碍和/或症状中的应用。
在此进一步提供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在制备用于治疗、改善和/或预防患者(例如有需要的患者)的PPE和/或与药物毒性有关的反应、障碍和/或症状的药物中的应用。
发明详述
为了促进对本发明原理的理解,现在将对示例性实施方案进行参照,并使用特定的语言来描述实施方案。然而,通常正如涉及本公开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预期的,要明白本公开的范围不会因为一般在此说明的对本发明所作的此类变更及进一步的修改而由此受到限制。
文章中的在此所用的“一”“一个”和“该”指的是一个或多个(即至少一个)本文中符合语法的对象。举例来说,“要素”指的是至少一个要素并可能包括多个要素(例如多数或大多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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