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动力轨道研磨机无效
| 申请号: | 201080051151.X | 申请日: | 2010-10-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66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 发明(设计)人: | S·R·A·萨米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斯科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1C3/02 | 分类号: | B61C3/02;E01B31/1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于妙妙;杨勇 |
| 地址: | 美国宾夕***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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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动力 轨道 研磨机 | ||
1.一种轨道车组,包括:
至少一个推进车,其具有至少一个牵引马达;
至少一个工作车,其具有至少一个工作设备;
设置在所述车组上的至少一个能量存储单元,所述至少一个能量存储单元向所述至少一个牵引马达和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设备提供动力,所述至少一个能量存储单元提供足够的动力以用于工作模式、行进速度和曲线特性;
由此,所述至少一个能量存储单元的使用提供了安全上、环境上和运行上的益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能量存储单元包括在所述至少一个推进车上的至少一个第一电池组以及在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车上的至少一个第二电池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电池组为所述至少一个牵引马达提供动力,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池组为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设备提供动力。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组向推进车母线提供电力,所述推进车母线被配置为向驱动所述至少一个推进车的车轴的所述至少一个牵引马达提供动力,以及向运行所述至少一个推进车的其他控制器和设施的推进车辅助动力变换器提供动力。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推进车母线被设置为与工作车母线处于电接合,由此,当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电池组产生超额电力时,所述推进车母线向所述工作车母线供应电力。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牵引马达用作发电机来将电力返回给所述推进车母线,由此,电力流回至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电池组来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电池组充电。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设置有集电靴,以允许所述至少一个能量存储单元从由下列各项构成的组进行充电:第三轨、悬索或岸电。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车的驾驶室位于所述至少一个推进车的一端,并且该驾驶室中设置有控制器以控制所述至少一个推进车和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车。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池组通过第二辅助动力变换器向工作车辅助设备提供动力。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车的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设备是位于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车上的研磨机,所述研磨机由所述能量存储单元提供动力,以对轨道执行研磨操作。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再生制动器从外部激发所述至少一个牵引马达来将电力返回给所述推进车母线,由此,电力流回至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电池组来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电池组充电。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推进车上设置有辅助动力源,所述辅助动力源被配置为具有低废气排放,由此,如果外界动力连接不存在或不可用于对所述至少一个能量源单元再充电,或者如果在要求运行所述车组时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将所述至少一个能量源单元充电至完满充电状态,则所述辅助动力源被启用,以对所述至少一个能量源单元充电或者使所述车组能够应急行进。
12.一种轨道车组,包括:
推进车,其具有牵引马达;
工作车,其具有工作设备;
设置在所述车组上的能量存储单元,所述能量存储单元向所述牵引马达和所述工作设备提供动力,所述能量存储单元提供足够的动力以用于所述车组的工作模式、行进速度和曲线特性;
设置在所述推进车上的辅助动力源,如果外界动力连接不存在或不可用于对所述能量源单元再充电,或者如果在要求运行所述车组时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将所述能量源单元充电至完满充电状态,则所述辅助动力源被启用以提供动力;
由此,包括所述能量存储单元和所述辅助动力源的所述车组具有低废气排放。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能量存储单元包括在所述推进车上的第一电池组以及在所述工作车上的第二电池组,其中所述第一电池组为所述牵引马达提供动力,并且所述第二电池组为所述工作设备提供动力。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轨道车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池组向推进车母线提供电力,所述推进车母线被配置为向驱动所述推进车的车轴的所述牵引马达提供动力,以及向运行所述推进车的其他控制器和设施的推进车辅助动力变换器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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