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结节病的阿普斯特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50736.X | 申请日: | 2010-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814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发明(设计)人: | J·B·泽尔迪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细胞基因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4035 | 分类号: | A61K31/4035;A61P17/00;A61P37/00;A61P4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武晶晶;郑霞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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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结节 阿普斯特 | ||
1.治疗结节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结节病患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具有如下结构的(+)-2-[1-(3-乙氧基-4-甲氧苯基)-2-甲磺酰基乙基]-4-乙酰氨基异吲哚啉-1,3-二酮,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溶剂化物: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节病选自心脏结节病、皮肤结节病、肝结节病、口腔结节病、神经系统结节病、鼻腔鼻窦结节病、洛夫格伦综合症、冻疮样狼疮、葡萄膜炎或慢性皮肤结节病。
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节病是慢性皮肤结节病。
4.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2-[1-(3-乙氧基-4-甲氧苯基)-2-甲磺酰基乙基]-4-乙酰氨基异吲哚啉-1,3-二酮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溶剂化物与治疗有效量的一种或者多种附加活性剂结合或者交替施用。
5.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附加活性剂是皮质类固醇、强的松、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羟氯喹、环磷酰胺、米诺环素、强力霉素、氯喹、英夫利昔单抗、青霉素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林可霉素抗生素、四环素类抗生素或其组合。
6.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附加活性剂是强的松。
7.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合物是对映体纯的。
8.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合物以从约1至约100mg的量每日施用。
9.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合物以约20、40、60、80或者100mg的量每日施用。
10.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合物以约20mg的量每日施用两次。
11.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合物口服施用。
12.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合物以胶囊或者片剂形式施用。
13.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节病具有复发性、难治性或者对于传统疗法具有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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