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炉操作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48910.7 | 申请日: | 2010-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668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2 |
发明(设计)人: | 鹤田秀和;浅沼稔;藤林晃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杰富意钢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21B5/00 | 分类号: | C21B5/00;B09B3/00;C10B53/02;C10L5/4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兰;孟伟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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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炉 操作方法 | ||
1.一种高炉操作方法,其为将粉煤作为辅助还原材从风口吹入的高炉操作方法,在该方法中,
对生物质进行干馏,将所得到的生物质焦粉碎,生成所述生物质焦的粉碎物;
将所述生物质焦的粉碎物与粉煤从所述风口吹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炉操作方法,其中,所述生物质焦的粉碎物与粉煤的吹入包括将粉煤与生物质焦混合后从风口进行吹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炉操作方法,其中,所述生物质焦的粉碎物与粉煤的吹入包括由风口内的生物质焦粉碎物吹入枪和粉煤吹入枪将生物质焦的粉碎物与粉煤吹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炉操作方法,其中,以使生物质焦的粉碎物与粉煤的挥发成分的合计浓度为10质量%以上的方式从风口进行吹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炉操作方法,其中,所述挥发成分的合计浓度为10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炉操作方法,其中,所述挥发成分的合计浓度为15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炉操作方法,其中,所述生物质焦的粉碎物具有25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的挥发成分。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炉操作方法,其中,所述生物质焦的粉碎物与粉煤的吹入包括按照以质量比例计生物质焦的粉碎物∶粉煤=6~50∶94~50的比例从风口吹入生物质焦的粉碎物与粉煤。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高炉操作方法,其中,所述生物质焦的粉碎物∶粉煤为20~50∶80~50的比例。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炉操作方法,其中,所述生物质焦的粉碎物的粒度为,74μm以下的粉碎物占80质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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