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式电动工具机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47354.1 | 申请日: | 2010-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42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J.罗泽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F5/00 | 分类号: | B25F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梁冰;杨国治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电动 工具机 | ||
1.手持式电动工具机(10),包括:
- 具有手柄区域(40)的壳体(20),
- 用于能线性地和/或振荡地驱动的工具(60)的工具区域(50),
- 用于在使用者侧激活所述工具(60)和/或所述电动工具机(10)的、壳体侧的操作部件(30),
- 用于产生所述工具(60)的工作运动的驱动单元(80),
- 用于为所述驱动单元(80)加载至少是控制和/或调节信号的电子单元(200),
- 用于提供直流电压的工作电压单元(90),
其中所述驱动单元(80)包括至少一个具有激励激活材料的体积的激励执行器(100)、特别是超声波执行器,所述激励执行器:
- 在运行时由所述工作电压单元(90)供电,
- 由所述电子单元(200)控制或调节,
其特征在于,
用于检测至少一个加速度分量的惯性传感器单元(130)与所述驱动单元(80)如此耦合,使得在超过至少一个能确定的极限加速度值时使得至少所述驱动单元(80)断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传感器单元(130)布置在所述电子单元(200)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传感器单元(130)包括半导体传感器、特别是MEMS传感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传感器单元(130)包括压电的加速度传感器。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传感器单元(130)被设计用于:检测一个、优选两个、特别是三个加速度分量。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传感器单元(130)被设计用于:检测至少一个、优选两个、特别是三个位置分量,并且在离开能确定的基准位时断开所述驱动单元(80)。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传感器单元(130)与所述电子单元(200)共同作用以用于快速断开所述驱动单元(80),特别是用于形成所述激励执行器(100)的电短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为了快速断开所述驱动单元(80)规定:
- 形成所述激励执行器(100)的电短路,和/或
- 接通直流电压,和/或
- 接通阻尼电阻,和/或
- 反循环激励,用于有效阻抑所述激励执行器(100)。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传感器单元(130)与所述电子单元(200)共同作用以用于使得所述工作电压单元(90)的直流电压断开。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传感器单元(130)与所述电子单元(200)共同作用以用于使得所述操作部件(30)锁定或去激活。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操作部件(30)去激活之后能通过以下方式实现重新起动:
- 激活认可信号,和/或
- 断开和接通所述电动工具机(10),和/或
- 在预先给定的等候时间之后重新接通。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输出功率传感器(140)或输入功率传感器(150),其用于测量发出的机械的输出功率和/或输出振幅或所接收的电的输入功率,其中至少所述极限加速度值能与被测量的、功率和/或振幅的值相关地来选择。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惯性传感器单元(130)与过滤装置(160)耦合,以用于过滤出工具典型的工作运动(F_w)。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未经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47354.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调湿建材及其制造方法
- 下一篇: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及其制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