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情绪障碍治疗剂无效
| 申请号: | 201080039229.6 | 申请日: | 2010-09-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22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 发明(设计)人: | 山田浩司;神田知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协和发酵麒麟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7D417/14 | 分类号: | C07D417/14;A61K31/426;A61K31/4439;A61K31/506;A61K31/5377;A61P25/24;C07D491/048;C07D491/052;C07D495/0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刘慧;杨青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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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情绪 障碍 治疗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治疗和/或预防情绪障碍如抑郁障碍(例如重症抑郁、精神抑郁症、抑郁相关综合征)、由身体障碍造成的抑郁症状、由药物诱发的抑郁症状等的药剂。
背景技术
抑郁障碍
抑郁障碍是归在情绪障碍下的一类精神疾患,其代表了因持续抑郁状态而在生活活动方面造成某些障碍的病症。关于情绪障碍的分类和诊断,在美国精神病学会的《精神疾患的诊断与统计》第4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IV:DSM-IV-TR)和世界卫生组织的《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10版(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10:ICD-10,F30-F39)中可获得信息。根据DSM-IV-TR的规定,情绪障碍大致分为双极障碍和抑郁症,所述双极障碍具有抑郁症状和兴奋(躁狂症状)两者,而所述抑郁症仅涉及抑郁症状。双极障碍分为双极型I障碍,其涉及躁狂症状和抑郁症状;双极II型障碍,其涉及抑郁症状和轻度轻度躁狂症状;循环性情感障碍,其涉及轻度抑郁症状和轻度躁狂症状;以及未另行说明的双极障碍。抑郁障碍分为重症抑郁,其中观察到单一抑郁症状6个月以上;精神抑郁症,其中观察到轻度抑郁症状2年以上;和抑郁相关综合征(轻微的抑郁症,其为症状轻度的抑郁症;反复发作的短期抑郁症,其中重复观察到短期抑郁症状;经期前烦躁不安的情绪障碍,其为女性特定的生理性抑郁症状)。除了上述两种主要类别之外,由身体障碍造成的情绪障碍、由药物等造成的情绪障碍、未另行说明的情绪障碍等也一总归在情绪障碍范畴下。
重症抑郁
重症抑郁是通常称作抑郁的疾病,其代表一类情绪障碍。其基本特征为因长期持续的抑郁症状而妨碍了社会活动。重症抑郁患者表现出普遍的身体症状如四肢/背/头重、背疼、头疼、肌肉疼、体力下降、疲乏且体重下降。还表现为周期性发生的症状如心动过速;消化症状如口干、味觉障碍、消化不良、腹泻、腹部疼和食欲减退;呼吸症状如呼吸困难和换气过度;生殖症状如性欲减退和月经无规律;泌尿生殖器症状如频尿和排尿困难;等等;其身体症状包括广泛的范围。
精神抑郁症
精神抑郁症是在过去称作抑郁性轻忧郁症的疾病,其代表了一类情绪障碍。其基本特征是长期持续的抑郁症状妨碍了社会活动,但未满足重症抑郁的标准。尽管与重症抑郁相比,精神抑郁症涉及相对轻度的症状,但是在症状方面的这种差别不会表现在对社会生活的妨碍程度中,且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患者都处于病理抑郁状态。
抑郁相关综合征
这是由DSM-IV-TR作出定义的在过去被称作轻度抑郁的一类综合征。包括轻微抑郁症,其为轻度症状的抑郁症;反复发作的短期抑郁症,其中反复观察到短期抑郁症状;经期前烦躁不安的情绪障碍,其为女性特定的生理性抑郁症状等等。
由身体障碍造成的抑郁症状
有一些情况是即使当潜在疾病不是精神疾病而是内科医学疾病时,但仍表现为抑郁症状,其通常称作因身体障碍造成的情绪障碍。内科医学疾病包括例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库欣综合征,其为内分泌疾病;全身红斑和风湿性关节炎,其为胶原病;脑梗塞和帕金森病,其为脑器官疾病;由诸如流行性感冒或人体免疫缺陷病毒造成的感染性疾病等等。
由药物等造成的情绪障碍(由药物诱发的抑郁症状)
有一些情况是利用其他药物治疗时表现为抑郁症状,其被描述为因药物等造成的情绪障碍。已知会诱发抑郁症状的药物包括例如利血平,其可用作降压药;甲基多巴;可乐定;普萘洛尔;激素如肾上腺皮质类固醇和孕酮/雌激素混合激素;抗帕金森病药物如左旋多巴、金刚胺盐酸盐和溴麦角环肽;组胺H2受体拮抗药如甲腈咪胍;干扰素;环丝氨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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