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080038487.2 | 申请日: | 2010-07-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40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 发明(设计)人: | A·希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沃特传动及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H47/00 | 分类号: | H01H47/00;A61G7/018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赵科 |
| 地址: | 德国基***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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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初级 电动 家具 驱动 设备 | ||
1.一种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包括:
具有至少一个马达(4.1)的至少一个驱动单元(4);
具有至少两个操纵单元(12、13)的至少一个操纵装置(2),所述操纵单元分别具有一个马达接触元件(12.1;13.1)和一个安全触点元件(12.2;13.2);
至少一个供电单元(3);和
至少一个安全装置(9),
其中所述家具驱动设备(1)被构造成具有报信装置(10),用于所述至少两个操纵单元(12、13)和所述安全装置(9)的功能显示和故障显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初级防错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操纵单元(12、13)的马达接触元件(12.1;13.1)能够和所述至少一个马达(4.1)连接用于直接地接通马达电流。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马达接触元件(12.1;13.1)都和一个所述安全触点元件(12.2;13.2)相互机械耦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相应的马达接触元件(12.1;13.1)和安全触点元件(12.2;13.2)能够被同时或依次地操纵。
5.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操纵单元(12、13)的安全触点元件(12.2;13.2)与所述至少一个安全装置(9)耦接用于操纵安全开关元件。
6.如权利要求2至5之一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安全装置(9)设置在操纵装置(2)和/或供电单元(3)和/或电源(8)中和/或组合地设置在它们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操纵单元(12、13)的安全触点元件(12.2;13.2)形成所述至少一个安全装置(9)。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触点元件(12.2;13.2)分别与对应的马达接触元件(12.1;13.1)电气地串联。
9.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报信装置(10)具有光学和/或声学的报信元件(11)。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报信装置(10)具有发光二极管作为光学的报信元件(11)。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报信装置(10)具有形式为至少一个逻辑电路或/和一个用于控制所述报信元件(11)的控制器的至少一个分析单元。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报信装置(10)具有至少一个二极管单元(14)作为分析单元。
13.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报信装置(10)具有至少一个具有高欧姆电阻的(R3、R4、R5)的发光二极管。
14.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装置(9)是具有辅助电源(17)的电源开关单元(16)的组件。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电源(17)是与电网连接的辅助变压器(17.1)。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初级防错的电动家具驱动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电源(17)是干电池、可再充电的电池和/或具有高容量的电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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