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输入装置和输入装置的控制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080033929.4 | 申请日: | 2010-07-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730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 发明(设计)人: | 青野智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瓷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H03K17/9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余朦;王艳春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输入 装置 控制 方法 | ||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于2009年7月29日提交的第2009-177074号日本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和益处,该日本专利申请的全部内容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触摸传感器的输入装置以及输入装置的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近年来,具有诸如触摸板、触摸开关等的触摸传感器的输入装置普遍用作接收用户在移动终端(例如,移动电话、信息设备(如计算器)、自动售票机、家电产品(如微波炉)、电视机、灯光设备、工业设备(FA设备))等进行输入操作的诸如操作单元、开关等的输入装置。
已知存在多种类型的触摸传感器,例如,电阻膜型、电容型、光学型等。然而,这些类型中的任意一些触摸传感器接收通过手指或手写笔进行的触摸输入,而且与按钮开关不同,即使正被触摸,这些触摸传感器自身并没有物理移动。
由于被触摸时触摸传感器自身没有物理移动,所以即使接收到触摸输入,操作者也不能获得对输入的反馈。因此,操作者可能通过多次触摸相同的点而错误地输入,这对于操作者而言会有压力。
已知的防止这种错误输入的方法是根据接收触摸输入的按压区域,通过例如产生声音或者通过改变在显示单元中图形描绘的显示状态(例如,输入按钮的输入对象的颜色等)来视觉地或听觉地确认输入操作。
然而,在嘈杂的环境中难以确认这种听觉反馈,并且当所使用的设备处于静音模式下时这种听觉反馈是不适用的。此外,当使用这种视觉反馈时,如果在显示单元显示上的输入对象较小,那么操作者不能确认显示状态的改变,这是因为输入对象的视图被手指阻挡,特别是当操作者正在用手指进行输入时。
还建议了一种既不依赖于听觉也不依赖于视觉而是通过当触摸传感器接收输入时振动触摸传感器以在操作者的指尖产生触感的反馈方法(例如,参见专利文献1、2)。
相关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第2003-288158号日本专利公告
专利文献2:第2008-130055号日本专利公告。
发明内容
技术问题
然而,在以上专利文献1和2中公开的技术仅通过振动来在操作者的指尖处产生触感。也就是说,其通过振动触摸传感器来在操作者触摸触摸面的指尖处仅提供“震动”感觉。
这些装置具有在触摸传感器上图形描绘的按键开关,例如,按钮开关(按压式按键开关),尽管操作者操作(按压)按钮开关(按压式按键开关)打算按压,但是按钮开关提供了“震动”感觉。
因此,尽管操作者按压(具有按压意图的操作)这些按压式按键开关,但是操作者不能感觉到当按压式按键开关被按压时获得的例如“点击”的逼真的点击感觉,因而会有奇怪的感觉。
因此,特别是如果诸如按钮开关(按压式按键开关)的按键开关被图形描绘在触摸传感器上并且用于接收触摸传感器的输入的阈值较低,那么当手指等轻微触摸该触摸传感器时可提供触感。因此,响应操作者按压之前的无意识的动作(触摸)可引起错误的操作,或者在操作者按压之前无意识的动作(触摸)会对操作者造成奇怪的感觉。此处,用于触摸传感器接收触摸输入的阈值是触摸传感器做出响应的阈值,对于电阻膜型触摸传感器而言,该阈值是上部传导膜与下部传导膜接触处的压力的阈值,对于电容型触摸传感器而言,该阈值是用于通过接触而检测电信号的阈值。
因此,考虑到这些情况,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在操作者操作触摸传感器时提供与操作按钮开关时所获得的点击感觉类似的逼真的点击感觉的输入装置,以及输入装置的控制方法。
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输入装置包括:
触摸传感器,被配置为接收输入;
负荷检测单元,被配置为检测触摸传感器的触摸面上的压力负荷;
触感提供单元,被配置为振动触摸面;以及
控制单元,被配置为当负荷检测单元检测到的压力负荷满足提供触感的标准时控制触感提供单元的驱动,以便向按压触摸面的对象提供点击感觉,其中
当负荷检测单元在已提供点击感觉之后检测到的压力负荷满足提供触感的标准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触感提供单元的驱动,以便向该对象提供与点击感觉对应的释放感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京瓷株式会社,未经京瓷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3392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