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手持式电动工具机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20444.1 | 申请日: | 2010-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215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8 |
发明(设计)人: | J·沙多;J·毛特;M·卢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F5/00 | 分类号: | B25F5/00;B25F5/0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鸣慧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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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工具机 尤其是 电动 | ||
1.手持式工具机,尤其是手持式电动工具机,具有一个壳体(5),该壳体具有至少两个单独的并且要相互连接的壳体件(2,4),其中,一个壳体件构造为用于保持和引导所述手持式工具机(1)的手把件(4),并且设有一个与至少一个壳体件(2,4)配合作用的减振元件(6,9),其特征在于,所述减振元件构造为单独实施的弹簧元件(6,9),所述弹簧元件设置在所述手把件(4)与另一个壳体件(2)之间的中间空间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元件(6,9)构造为板式弹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式弹簧(6)形成一个弹簧环,所述弹簧环围绕一个壳体件(2,4)缠绕。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弹簧元件(6)构造为螺旋弹簧。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元件(6,9)在壳体纵轴线的轴向上作用。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元件(6,9)在周向上作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元件(6,9)在径向上作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与所述手把件(4)配合作用的壳体件形成一个用于接收驱动马达(3)的马达壳体(2)。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把件(4)构造为罐形并且包围作用于所述另一个壳体件(2)。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元件(9)设置在罐底(4a)的区域中或者作用在罐底(4a)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元件(6)设置在一个位于所述手把件(4)的内侧与被所述手把件包围的所述另一个壳体件(2)的外侧之间的环形空间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手把件(4)与所述另一个壳体件(2)之间设有一个阻尼元件(7)。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尼元件(7)设置在所述手把件(4)的内侧与所述另一个壳体件(2)的外侧之间的环形空间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尼元件形成滑动元件(7),该滑动元件与所述壳体件(2,4)中的一个连接并且允许另一个壳体件相对运动。
15.在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工具机中的手持式工具机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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