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牙刷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12279.5 | 申请日: | 2010-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558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15 |
发明(设计)人: | 西格弗里德·鲍恩芬德;安德烈娅·比尔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朗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6B5/00 | 分类号: | A46B5/00;A46B7/02;A46B7/06;A46B9/0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刘晓峰 |
地址: | 德国科隆***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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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牙刷 | ||
1.一种具有刷毛支撑体(6)的牙刷头部,其中多个优选为簇形的清洁元件(8)固定到所述刷毛支撑体,所述刷毛支撑体(6)包括至少一个摇臂(10,11),所述摇臂具有在远离所述牙刷头部(4)的手柄件侧端的一侧上连接到其上的第一端部(13),并且具有位于靠近所述牙刷头部(4)的手柄件侧端的一侧上的自由第二端部(14),所述摇臂(10,11)承载一排清洁元件(8),其特征在于,至少最远离所述牙刷头部的纵向中心平面(15)而被布置在所述摇臂(10,11)上的清洁元件(8)具有自由端,所述自由端向内朝所述纵向中心平面以锐角倾斜。
2.如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提供了至少一对活动摇臂(10,11),所述一对摇臂具有以所述方式连接的相应的第一端部,并且具有位于靠近所述牙刷头部的手柄件侧的所述一侧上的相应自由端,所述摇臂(10和11)中的每一个均承载至少一排清洁元件(8)并且优选地被布置成相对于所述纵向中心平面(15)为对称的。
3.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在所述至少一个摇臂(10,11)上,清洁元件(8)向内朝所述纵向中心平面(15)以不同的角度(α1,α2)倾斜,其中被布置成更远离外部,即与所述纵向中心平面(15)相距更大距离的清洁元件(8a),比被布置成更靠近所述纵向中心平面(15)的清洁元件(8b)更陡地倾斜。
4.如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摇臂(10,11)上的与所述纵向中心平面(15)间隔开的所有清洁元件(8)均被布置成相对于所述纵向中心平面(15)成1°至30°,优选5°至20°的倾斜角。
5.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所述刷毛支撑体(6)包括中心部分(12),所述中心部分位于所述摇臂(10,11)之间并且承载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纵向中心平面(15)布置的至少一排清洁元件(8),所述刷毛支撑体(6)的所述中心部分(12)优选能够刚性地连接到所述牙刷头部(4)。
6.如权利要求1的前序或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摇臂(10,11)的所述自由端部(14)安装了清洁元件(8c),所述清洁元件比固定在摇臂中心部分中的清洁元件(8)具有更大的抗扭折性和/或更大的横截面面积。
7.如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固定到所述摇臂(10,11)的所述自由端部(14)的所述清洁元件(8c)比定位成更靠近所述摇臂(10,11)的所述第一端部(13)的清洁元件具有更大的高度。
8.如权利要求1的前序或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给定所述牙刷头部(4)对牙齿和/或齿龈所施加的清洁力在1N至5N的范围内,所述至少一个摇臂(10,11)被构造成使得所述摇臂(10,11)的所述自由端部(14)执行最小1mm且最大6mm,优选在2mm至3.5mm的范围内的偏转运动。
9.如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所述摇臂(10,11)具有不可旋转地连接到所述牙刷头部(4)的主体部件(5)的第一端部(13)并且被构造成弹性的;给定自由长度L在20mm至70mm,优选在30mm至50mm的范围内,所述摇臂(10,11)具有在300MPa至700MPa,优选在350MPa至500MPa的范围内的弹性模量。
10.如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所述摇臂(10,11)由与所述刷毛支撑体(6)的中心部分和/或承载所述刷毛支撑体的所述牙刷头部(4)的主体部件(5)不同的材料制成。
11.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能够连接到所述刷毛支撑体(6)的颈杆部件(3)被构造成在向所述牙刷头部(4)上施加在1N至5N的范围内的清洁力的情况下能够弹性地活动,所述颈杆部件(3)在与所述刷毛支撑体(6)相距一定距离处具有减小的、优选呈窗口状开口形式的横截面,使得在存在所述清洁力的情况下,所述颈杆部件(3)和所述摇臂(10)均经历弹性变形。
12.如权利要求1的前序或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牙刷头部,其中,所述摇臂(10,11)借助于通过刚性接合和材料粘结而建立的连接牢固地连接到所述牙刷头部(4)的主体部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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