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X射线检查装置的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04437.2 | 申请日: | 2010-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715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07 |
发明(设计)人: | J·H·彼得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6/00 | 分类号: | A61B6/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蔡洪贵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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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射线 检查 装置 支架 | ||
1.一种用于X射线检查装置(4)的支架,包括:
-用于房间的天花板的可移动天花板支承组件;
-用于房间的地面的地面支承组件;以及
-从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延伸到所述地面支承组件的保持件(16);
其中,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与所述地面支承组件横向地隔开;以及
其中,所述保持件(16)包括安装座(30),用于将所述X射线检查装置保持在所述地面支承组件的上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包括枢转轴承(14),用于使所述保持件围绕着与天花板垂直的枢转轴线枢转。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包括至少一个天花板导轨(6,50)。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包括由所述至少一个天花板导轨支承的至少一个托架(10,60)。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包括至少两个天花板导轨、以及由天花板导轨支承的至少两个托架(10,60);
所述天花板导轨中的至少一个与至少一个另外的天花板导轨垂直地设置。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支承组件包括枢转轴承(59)。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支承组件包括至少一个轮子(20,56,68)。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支承组件包括两个相邻的轮子(68)。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支承组件包括至少一个电机(70),以驱动所述至少一个轮子。
10.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支承组件包括两个电机(70),以独立地驱动两个相邻的轮子(68),或者驱动一个轮子(68)以及另外的转向机构。
11.如权利要求2-10任一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包括锁定件,以便将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的枢转轴承(14)锁定在位。
12.如权利要求1-11任一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包括制动器,以便将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锁定在位。
13.如权利要求1-12任一所述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件被牢固地安装在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上,以便相对于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不倾斜或转动。
14.一种X射线检查装置,包括安装在支架上的C形臂,所述支架包括:
-用于房间的天花板的可移动天花板支承组件;
-用于房间的地面的地面支承组件;以及
-从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延伸到所述地面支承组件的保持件(16);
其中,所述天花板支承组件与所述地面支承组件横向地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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