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能改变观察角度的眼镜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695325.3 | 申请日: | 2010-12-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457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 发明(设计)人: | 朱兆园;马元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外国语学校 |
| 主分类号: | G02C7/14 | 分类号: | G02C7/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高泉生 |
| 地址: | 20130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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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改变 观察 角度 眼镜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眼镜,特别涉及一种能改变观察角度的眼镜。
背景技术
平躺在床上的病人很难观察床对面的电视节目,这是因为视线与水平方向不一致,存在着90°的视角偏差。这给病人观看电视节目带来很大的不便,因此有必要研制一种能够让平躺着的病人方便的观察电视节目的眼镜。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可以方便的解决上述问题,让平躺着的病人也能观看电视节目的眼镜,解决了这些病人的困扰。
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能改变观察角度的眼镜,包括镜架和镜筒,两镜筒分别设置在镜架的两镜框前,每个镜筒的前端拐角处设有一与水平面成45°角,镜面向下的平面镜,镜筒前端的下方设有开口。
经过上述设置,人在坐立时佩戴此眼镜,看到的是底面上的景物,而当躺下时,则正好能看到水平方向的景物。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附图,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能改变观察角度的眼镜,包括镜架100和镜筒200,两镜筒200分别设置在镜架100的两镜框110前,每个镜筒200的前端拐角处设有一与水平面成45°角,镜面向下的平面镜210,镜筒200前端的下方设有开口220。
看电视时,人平躺在床上,戴上本实用新型的眼镜,前方电视画面发出的水平光线经过开口220进入镜筒200,经过平面镜210的反射改变90°角变为垂直向下,正好与人的视线相迎,如此,躺在床上也可以毫不费力的观看电视节目了。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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