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屏放大转像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020675325.7 | 申请日: | 2010-12-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036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0 |
| 发明(设计)人: | 曹靖霞;陈实;程雪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5/00 | 分类号: | G02B25/00;G02B3/08 |
| 代理公司: | 郑州红元帅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17 | 代理人: | 庄振乾 |
| 地址: | 473003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屏 放大 转像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图像显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显示屏放大转像器。
背景技术:
在一些特殊场合下,需要显示屏显示图象,并且要求显示屏尺寸小而显示的图象大,同时要求,还要便于观察人员在水平方向进行观察。再则,放大机构采用胶合透镜对显示器的图像进行放大,这样就要求透镜的直径要大于显示器的显示面,但是这样的一组胶合透镜成本造价相当昂贵。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放大后的图象转变90°,以满足使用者在正常位置观察要求的显示屏放大转像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该显示屏放大转像器,具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的正上方固定设置有底板,罩体与底板连接成一体,底板上对应显示装置位置固定有菲涅尔透镜,菲涅尔透镜两侧的底板上设置有支座,反射镜座成45°固定在支座上,反射镜与反射镜座胶接在一起,反射镜反射图像在罩体的位置设有保护玻璃。
所述保护玻璃上方的罩体上固定设置有与人额头形状相适应的护额。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该显示屏放大转像器是将显示屏的显示面水平放置后,采用菲涅尔透镜对显示屏的图像进行放大,菲涅尔透镜造价低,价格只是胶合透镜的百分之几,并且其重量轻,装配精度要求不高。然后再使放大后的图象转变90°,以满足使用者在正常位置观察的要求。显示器的线路板上需做电路处理,以保证图像左右镜像,否则经由反射镜反射后,图像左右颠倒。当放大后的图像由反射镜反射后,经保护玻璃入射进人眼。人观察时,额头可抵着护额进行观察。与现有技术相比,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放大后的图象转变90°,以满足使用者在正常位置观察要求。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的显示屏放大转像器,由底板6、菲尼尔透镜7、罩体9、支座5、反射镜座3、反射镜2、保护玻璃11和护额1构成。所述底板6用螺钉固定连接在显示装置8的壳体上,罩体9与底板6连接成一体,菲涅尔透镜7用压板10固定在显示装置8的壳体上,菲涅尔透镜7能够将显示图像放大至n倍。反射镜2与反射镜座3胶接在一起。反射镜座3成45°固定在支座5上,反射镜2反射图像在罩体9的位置设有保护玻璃11,保护玻璃11设置在保护玻璃座4内,再固定在罩体9上,保护玻璃11上方的罩体上固定设置有与人额头形状相适应的护额1。当放大后的图像由反射镜2反射后,经保护玻璃11入射进人眼,人观察时,额头可抵着护额1进行平视观察。显示器的线路板上需做电路处理,以保证图像左右镜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675325.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简易镜座式大口径高速压电振镜
- 下一篇:摄像透镜及摄像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