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照明的雨伞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672454.0 | 申请日: | 2010-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198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0 |
| 发明(设计)人: | 房建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房建伟 |
| 主分类号: | A45B11/00 | 分类号: | A45B11/00;A45B3/04 |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王汝银 |
| 地址: | 256200 山东省滨州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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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雨伞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活日用品,尤其是一种雨伞。
背景技术
夜晚下雨时人们出行困难,有时候雨伞和手电筒不能同时准备因而会看不清道路。即使携带手电筒,一手打伞,另一只手拿手电筒,也不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能一种能照明的雨伞,该雨伞不仅可以在雨天使用,还能当作手电筒使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能照明的雨伞,包括伞体、伞杆和手柄,其特征是,所述伞体的顶部设有照明灯罩,所述照明灯罩内设有照明灯;所述伞体的各个伞角处设有小灯泡,所述各个小灯泡通过隐藏于伞体的导线串联在一起;所述手柄内设有电池仓,所述伞杆的下部设有分别与照明灯和串联的小灯泡连接的照明灯开关和小灯泡开关;所述照明灯与串联的小灯泡并联连接。雨天使用时,同时启动照明灯开关和小灯泡开关开启照明灯和小灯泡,起到雨天照明的作用;平常夜晚使用时,只需要启动照明灯开关开启伞体顶部的照明灯,可以作为手电筒使用。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突出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不仅可以在雨天使用,还能当作手电筒使用。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伞体,2伞杆,3手柄,4照明灯罩,5照明灯,6小灯泡,7电池仓,8照明灯开关,9小灯泡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能照明的雨伞,包括伞体1、伞杆2和手柄3,所述伞体1的顶部设有照明灯罩4,所述照明灯罩4内设有照明灯5;所述伞体1的各个伞角处设有小灯泡6,所述各个小灯泡6通过隐藏于伞体1的导线串联在一起;所述手柄3内设有电池仓7,所述伞杆2的下部设有分别与照明灯5和串联的小灯泡6连接的照明灯开关8和小灯泡开关9;所述照明灯5与串联的小灯泡6并联连接。雨天使用时,同时启动照明灯开关8和小灯泡开关9开启照明灯和小灯泡6,起到雨天照明的作用;平常夜晚使用时,只需要启动照明灯开关8开启伞体顶部的照明灯5,可以作为手电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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