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动夹食的电动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53150.X | 申请日: | 2010-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296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7 |
发明(设计)人: | 马晓璐;张刘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晓璐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48 | 代理人: | 胡吉科 |
地址: | 518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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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电动 筷子 | ||
1.一种自动夹食的电动筷子,包括筷体(1)、切换按钮(2)、导线(3)、第一永磁铁(4)、第二永磁铁(5)、第二支体(6)、第一支体(7)、齿轮(8)、电池(9)、可变电阻(10)其特征在于:第二永磁铁(5)与第一永磁铁(4)分别固定在第二支体(6)和第一支体(7)上,导线(3)的一端连接电池的正负两极,另一端缠绕在第一永磁铁(4)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夹食的电动筷子,其特征在于:导线为相同规格的2根,每一根导线的线芯为铜质材料,外表皮为绝缘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夹食的电动筷子,其特征在于:导线线芯的直径为0.75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夹食的电动筷子,其特征在于:电池(9)嵌扣在切换按钮(2)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夹食的电动筷子,其特征在于:导线上有一可变电阻(1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夹食的电动筷子,其特征在于:第二支体(6)与第一支体(7)最大张开角度为4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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