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矿用动态轻轨计量衡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39102.5 | 申请日: | 2010-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096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7 |
发明(设计)人: | 郑传行;陈建;陈建中;沈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财经学院 |
主分类号: | G01G19/04 | 分类号: | G01G19/04;G01G21/00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52100 | 代理人: | 刘楠 |
地址: | 550004 贵州***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动态 轻轨 计量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矿用动态轻轨计量衡,属于矿山用的计量设备。
背景技术
矿用动态轻轨衡是一种用于矿山恶劣环境下的计重设备。一般情况下对出井方向的矿车计重,对入井方向的矿车不计重或进行除皮操作。现有的矿山动态轻轨衡称重系统多采用红外对射探测器或与独立的方向传感器对矿车的行驶方向进行判断,上述方向识别以及判车装置需安装的设备繁杂,施工难度大,且在矿山使用环境下容易出错。此外,如果矿山运输的矿车在计量区域出现反复倒车的现象,现有的设备无法识别倒车现象的发生,导致重复计重,影响系统的使用准确性。另外现有的动态轻轨计量衡多采用轴计重方式,即过车时分别对前后轴采集数据并计算重量。这种方式对环境的要求高,在基础条件好、矿车运行稳定、轨道平直的条件下运用较好。
但矿山的实际情况复杂,矿车运行时冲击力大、轨道也不平整、加上矿车轮轴变形等各种不利因素,现有的计重装置计重过程缓慢,导致矿车在井口积压,如果引起矿车向矿井中的回灌倒车,将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易导致判车不准、计重精度低等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矿用动态轻轨计量衡。用简单的设备实现可靠计量。降低设备投入成本,减小施工难度,解决倒车导致重复计量的现象,提高计量的速度和精度。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矿用动态轻轨计量衡,包括两条互为平行的一号轻轨和二号轻轨,一号轻轨上设有一号计量传感器,二号轻轨上设有二号计量传感器;一号计量传感器与二号计量传感器沿矿车运动方向一前一后错开设置;一号计量传感器和二号计量传感器分别与数据采集装置连接,数据采集装置分别与上下衡判别装置、数据分析处理装置连接。
前述的矿用动态轻轨计量衡中,所述一号计量传感器与二号计量传感器沿矿车运动方向一前一后错开设置,其错开的距离不小于L:
L=tanA*H
式中:L—表示两只传感器的错位距离;
A—表示矿车车轴偏离的最大度数;
H—表示矿山两条轻轨之间的距离。
前述的矿用动态轻轨计量衡中,所述一号计量传感器与二号计量传感器沿矿车运动方向一前一后错开设置,其错开的距离为eL,其中e为安全系数,e=1~2。
前述的矿用动态轻轨计量衡中,所述一号计量传感器与二号计量传感器的重叠长度不小于250c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只是将现有的两个计量传感器错开一段距离安装,就可以正确判别矿车行进方向,较好的解决了矿用动态轻轨衡在倒车时出现重复计量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矿车上下衡判别装置判别矿车有没有上衡,在矿车上衡之前数据采集装置采用32点均值滤波采集,在矿车上衡后数据采集装置采用4点均值滤波采集,数据分析处理装置将矿车的运行冲击力,轨道的不平整,轮轴的变形等不利因素除去,最终得有效计重信号,大大的提高了计量的准确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一号计量传感器?2-二号计量传感器?3-一号轻轨?4-二号轻轨,5-数据采集装置,6-矿车上下衡判别装置,7-数据分析处理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实施例。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一种矿用动态轻轨计量衡,包括两条互为平行的一号轻轨3和二号轻轨4,一号轻轨3上设有一号计量传感器1,二号轻轨4上设有二号计量传感器2; 一号计量传感器1与二号计量传感器2沿矿车运动方向一前一后错开设置;一号计量传感器1和二号计量传感器2分别与数据采集装置5连接,数据采集装置5分别与上下衡判别装置6和数据分析处理装置7连接。所述一号计量传感器1与二号计量传感器2沿矿车运动方向一前一后错开设置,其错开的距离不小于L:
L=tanA*H
式中:L—表示两只传感器的错位距离;
A—表示矿车车轴偏离的最大度数;
H—表示矿山两条轻轨之间的距离。
所述一号计量传感器1与二号计量传感器2沿矿车运动方向一前一后错开设置,其错开的距离为eL,其中e为安全系数,e=1~2。所述一号计量传感器1与二号计量传感器2的重叠长度不小于250cm。
本实用新型判断矿车运行方向的工作原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贵州财经学院,未经贵州财经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63910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