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后纵韧带犁刀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635106.6 | 申请日: | 2010-1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617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15 |
| 发明(设计)人: | 雷伟;张扬;吴子祥;严亚波;漆伟;崔轶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
| 主分类号: | A61B17/3209 | 分类号: | A61B17/3209 |
| 代理公司: | 西安恒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1216 | 代理人: | 李郑建 |
| 地址: | 710032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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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韧带 | ||
1.一种后纵韧带犁刀,其特征在于,该后纵韧带犁刀为一体式结构,分为手柄部(4)、犁刀体部(5)、钝性剥离部(6)和锐性犁断部(7),所述的手柄部(4)为圆柱体,便于术者持握;犁刀体部(5)的一端为和手柄部(4)连接的圆柱体,其圆柱体的下1/3部分的直径由近端向远端逐渐变小,并与钝性剥离部(6)前端成圆钝的90°光滑过渡连接,所述的钝性剥离部(6)的底面横截面为梯形,前端圆钝平滑;锐性犁断部(7)为犁型,即两侧面为近似新月形,两侧面上端相交形成剥离刃,锐性犁断部(7)与钝性剥离部(6)接触面的宽度由近端向中部逐渐增加,且由远端向中部也逐渐增加;锐性犁断部(7)从犁刀体部(5)的最下端开始延伸至远端并位于钝性剥离部(6)的上方,其长度远端不超过钝性剥离部(6)的前端,最大宽度小于钝性剥离部(6)的宽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纵韧带犁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钝性剥离部(6)、锐性犁断部(7)及犁刀体部(5)均为光滑过渡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纵韧带犁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柄部(4)的圆柱体表面粗糙,其直径大于犁刀体部(5)的圆柱体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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