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玻璃窑炉燃料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26412.3 | 申请日: | 2010-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922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06 |
发明(设计)人: | 施云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华汇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C1/04 | 分类号: | F23C1/04;C03B5/00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柏尚春 |
地址: | 215625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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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燃料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一种玻璃生产技术领域的装置,尤其涉及的是一种玻璃窑炉燃料装置。
背景技术
焦炉煤气作为一种质优价廉的清洁能源,逐步在玻璃窑炉燃烧工艺方面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但是由于焦炉煤气火焰短且上飘,空间虚温较高,使用焦炉煤气后,会普遍出现产能降低的情况,造成整体经济效益下降。
实用新型内容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玻璃窑炉燃料装置,通过增加固体燃料室,使现在在使用焦炉煤气的情况下不降低产能。
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实用新型包括气体燃料室和固体燃料室,气体燃料室和固体燃料室交替排列。
所述气体燃料室为气枪,所述固体燃料室为粉枪,气枪和粉枪交替排列。
有益效果:使用本实用新型的燃料装置,可以在使用焦炉煤气的情况下,通过与固体燃料室的搭配交叉使用,打破了以往使用焦炉煤气后产能必须下调的局限,产能保持不变,整体经济效益不变。
附图说明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如附图所示,本实施例包括气体燃料室和固体燃料室,气体燃料室和固体燃料室交替排列。
在使用时,玻璃窑炉的前区及热点区不使用焦炉煤气。
所述气体燃料室为气枪1,所述固体燃料室为粉枪2,气枪1和粉枪2交替排列,克服了集中使用焦炉煤气后虚温难题,确保了产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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