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624461.3 | 申请日: | 2010-11-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637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15 |
| 发明(设计)人: | 赵永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永胜 |
| 主分类号: | B60Q7/00 | 分类号: | B60Q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 11321 | 代理人: | 李光松 |
| 地址: | 017000 内蒙古***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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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车辆 警示 标志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安全技术,特别涉及一种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
背景技术
根据国家公安部GA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规则要求,上公路车辆前端、后端都要粘有车身反光标识,而现在车辆使用的反光标识是在黑暗中反射其他车辆的灯光,自己本身不发光,反光标识不明显,造成尾随车辆追尾或过路车辆撞向路边停靠车辆,给车主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为弥补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
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是在车辆车厢周围和后保险杠上设置红白相间的警示条,白色部分为反光部分,红色部分为自发光部分。
所述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还包括在车后设置的两个三叶风扇,三个扇叶上分别设有三种不同颜色的自发光层。
所述三叶风扇连接一微型发电机,微型发电机连接车辆蓄电池组。
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夜间警示条的反光部分可以反射其它车辆的灯光,自发光部分可以自行发出白光,增强车辆的警示作用,三叶风扇可以提供动态警示,本组合可以大幅提高车辆的夜间警示效果,减少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警示条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三叶风扇的正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三叶风扇的侧视剖面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车厢侧面设置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车厢后部设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作详尽的说明。
图4是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车厢侧面设置示意图;图5是车厢后部设置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是在车辆车厢周围和后保险杠上设置红白相间的警示条1,白色部分12为反光部分,红色部分11为自发光部分(见图1)。自发光材料在白天吸收光能,夜晚在没有任何光线的情况下可自动发光;反光材料可反射其他车辆的灯光。
自发光车辆警示标志还包括在车后设置的两个三叶风扇2,三个扇叶21上分别设有三种不同颜色的自发光层(见图2)。通常安装在车辆的尾部,利用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产生的涡流来旋转。在夜晚会形成一个动态的警示标志,其他车辆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发现这个标志。
三叶风扇2安装在一支架23上,其轴连接一微型发电机22,微型发电机22连接车辆蓄电池组。三叶风扇在旋转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动力,其连接的微型发电机22,只要车辆在行驶,它就可以源源不断地给车辆的蓄电池进行充电,而它对能源的消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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