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视机遥控器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607444.9 | 申请日: | 2010-11-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938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06 |
| 发明(设计)人: | 吴瑞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瑞芳 |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H01M10/4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0009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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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视机 遥控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视机遥控器,尤其涉及一种手机电池供电的电视机遥控器,属于遥控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技术的电视机遥控器,采用的电池,只能一次性使用完之后,通过回收报废处理,由于使用量大,使用面分散,会造成抛弃,最后进入土壤或水源中,造成长时间的水土污染,在本实用新型未作出之前,无手机电池供电的电视机遥控器的使用,检索专利文献,也无该技术的技术方案公开。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无手机电池供电的电视机遥控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手机电池供电的电视机遥控器,该电视机遥控器的电池可通过手机充电器多次充电重复使用,达到取代干电池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由信号灯、开关键、数字键、机体、接线点、手机电池组成,其特征在于机体内留有手机电池,手机电池上的接线点与机体内的电源线接点连接,使用时,打开开关键,手指点击数字键,信号灯发射信号至电视机即可收视电视节目,一块手机电池可使用2年,当手机电池电能耗完之后,将手机电池从机体内取出放入手机充电器内充电,可达到长久稳定使用与淘汰干电池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简单,成本低廉,具有环保效果,实用性较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1中1.信号灯,2.开关键,3.数字键,4.机体,5.接线点,6.手机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由信号灯1、开关键2、数字键3、机体4、接线点5、手机电池6组成,其特征在于机体4内留有手机电池6,手机电池6上的接线点5与机体内的电源线接点连接,使用时,打开开关键2,手指点击数字键3,信号灯1发射信号至电视机即可收视电视节目,一块手机电池6可使用2年,当手机电池6电能耗完之后,将手机电池6从机体4内取出放入手机充电器内充电,可达到长久稳定使用与淘汰干电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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