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能照明的笔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78106.7 | 申请日: | 2010-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8173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发明(设计)人: | 方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黄浦区新凌小学 |
主分类号: | B43K29/10 | 分类号: | B43K29/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11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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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照明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笔,尤其涉及一种能照明的笔。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笔的种类以及款式多样,但是现有技术中用笔写字只能在有光线的条件下进行,每当天黑而又没有灯光的条件下,我们不能用笔写字,看不清楚会损害到眼睛,在没有光线的情况下用笔写字是会危害到我们的视力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照明的笔,使我们能在黑暗中通过笔上的照明装置进行写字,这样就能随时随地的用笔写字而不受地区光线不足的影响了。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能照明的笔,包括笔,灯泡,其中:所述笔的笔管内设有一电池盒,所述电池盒与所述灯泡通过导线相连接,所述灯泡通过卡槽安装在所述笔管的顶端。
上述的能照明的笔,其中:所述电池盒的一侧设有一电源开关。
上述的能照明的笔,其中:所述电源开关卡设在所述笔管上。
上述的能照明的笔,其中:所述笔管为塑料或有机玻璃制的。
上述的能照明的笔,其中:所述电池盒为塑料制的。
上述的能照明的笔,其中:所述电池盒通过三角卡槽卡设在所述笔管内。
上述的能照明的笔,其中:所述三角卡槽为塑料或有机玻璃制的。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使之具有的积极效果是:我们可以在没有光线的情况下,通过笔上设有的灯泡进行照明,随时随地的写字,而且还能用作手电筒照明。
附图说明
图1所示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能照明的笔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照图1所示,一种能照明的笔,包括笔1,灯泡5,在笔1的笔管3内设有电池盒2,电池盒2通过三角卡槽11固定于笔管3内,电池盒2通过导线与灯泡5相连接,灯泡5通过卡槽6安装在笔1的顶端,在电池盒2的一侧设有电源开关4,电源开关4卡设在笔管3上,笔管3为塑料或有机玻璃制的,电池盒2是塑料制的,三角卡槽11为塑料或有机玻璃制的。
三角卡槽11的设置用于将电池盒2固定于笔管内,进一步地,三角卡槽11可换作矩形底座或拱形卡座,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应样式美观可自由选择。
灯泡5可选为节能灯,这样就能在晚上天黑的时候一直开着,一般的蓄电池可以用上3-6个月。
使用本实用新型一种能照明的笔,我们可以在光线暗淡的时候,打开照明灯泡,一边照着写字的地方,一边可以进行写字,由于本实用新型具有照明功能,也可以将其作为手电筒使用,电池盒内使用的电池可以是纽扣电池、5号电池或7号电池。
本实施方式仅为较佳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照本实用新型所作的等效的变化或修饰,都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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