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医用术后无菌保护眼罩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59808.0 | 申请日: | 2010-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068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刘先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先利 |
主分类号: | A61F9/04 | 分类号: | A61F9/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5400 山东省淄博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医用 术后 无菌 保护 眼罩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用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是一种医用术后无菌保护眼罩。
背景技术
在各医疗单位的眼科,经常会遇到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的眼部手术,或其他方式的治疗,在眼科手术或治疗后为了使眼疾病人尽快的康复,往往需要对眼睛进行包扎避光处理,以防止阳光对眼睛的损坏,目前各医疗单位常规的做法是用医用无菌纱布对头部进行缠绕处理,这种方式在长期的医疗实践过程中发现,不仅包扎不方便,而且对于病人眼部在进行药物的更换时也不方便,还容易因缠绕的无菌纱布透气性差,造成无菌纱布沾染病菌,引起病人眼部不必要的感染,延长眼疾病人的康复期限。为此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多年来在致力于解决该问题,设计了半球状罩式结构的保护眼罩,该结构的保护眼罩相对于传统包扎方式有乐很大的进步,也使病人的包扎更加方便,治疗效果也更好。但经医疗单位的长期使用,发现仍然存在了在对病人进行换药处理时不够方便的不足,因此仍需要进一步改进,以更加完善该眼睛康复器械的使用功能,并使该器械的安全性、方便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对现有的医疗器械进行改进,以提供一种结构合理,安全性好,可以实现快速包扎及换药,保障眼部手术后能够尽快康复的医用术后无菌保护眼罩。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即:一种医用术后无菌保护眼罩,包括医用环套,医用环套上设置圆弧状保护架,医用环套上设置有套带,本技术要点在于医用环套为软体结构,下端加工有环状卡槽,保护架为刚性结构,医用环套与保护架为分体式结构,保护架的端部嵌装在医用环套的卡槽内,保护架的内侧还设置直径小于保护架,且与之分体的无菌敷料支架,无菌敷料支架的其中一侧覆设无菌敷料。
为了保障本器械组装后的牢固性,医用环套的卡槽及保护架的端部断面为相互匹配的T型结构。
所述无菌敷料支架为弹性结构。
此外,为提高本装置的透气性及避光性,保护架及支架上分别等距均布透气孔,且保护架及无菌敷料支架上的上、下各透气孔之间相互交错分布。
因为无菌敷料支架需要经常更换,为使无菌敷料支架与医用环套能够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医用环套内侧下端加工有向内凹陷的倒L形支架卡台。
所述无菌敷料支架的内侧覆设无菌敷料,或在无菌敷料支架的外侧覆设无菌敷料。
为了进一步的提高无菌敷料支架与医用环套的结合牢固性,无菌敷料支架与医用环套的支架卡台之间设置相互匹配的粘贴扣。
本实用新型对现有技术产品进行上述改进后,由于采用了可快速更换的分体式结构形式,能够快速的对病人眼科手术后进行包扎,以及方便的进行换药处理,因此具有结构合理,安全性好,可以实现快速包扎及换药,保障眼部手术后能够尽快康复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医用术后无菌保护眼罩,包括医用环套1,医用环套1上设置圆弧状保护架4,医用环套1上设置有套带9,本技术要点在于医用环套1为软体结构,下端加工有环状卡槽2,保护架4为刚性结构,医用环套1与保护架4为分体式结构,保护架4的端部嵌装在医用环套1的卡槽2内,保护架4的内侧还设置直径小于保护架4,且与之分体的无菌敷料支架6,无菌敷料支架6的其中一侧覆设无菌敷料7。
为了保障本器械组装后的牢固性,医用环套1的卡槽2及保护架4的端部断面为相互匹配的T型结构。
所述无菌敷料支架6为弹性结构,这样可以方便的更换内部的无菌敷料7。
此外,为提高本装置的透气性及避光性,保护架4及支架上分别等距均布透气孔5、8,且保护架4及无菌敷料支架6上的上、下各透气孔5、8之间相互交错分布。
因为无菌敷料支架6需要经常更换,为使无菌敷料支架6与医用环套1能够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医用环套1内侧下端加工有向内凹陷的倒L形支架卡台10。
所述无菌敷料支架6的内侧覆设无菌敷料7,或在无菌敷料支架6的外侧覆设无菌敷料7。
为了进一步的提高无菌敷料支架6与医用环套1的结合牢固性,无菌敷料支架6与医用环套1的支架卡台之间设置相互匹配的粘贴扣3。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先利,未经刘先利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559808.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