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摇发光玩具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528806.5 | 申请日: | 2010-09-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151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 发明(设计)人: | 徐大为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大为 |
| 主分类号: | A63H33/22 | 分类号: | A63H33/22;A63H33/26 |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彭长久 |
| 地址: | 523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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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手摇 发光 玩具 | ||
1.一种手摇发光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有轴杆、摆架和发光模块,该摆架的一端枢接于轴杆上,发光模块安装于摆架的另一端上随摆架同步转动,所述发光模块包括有壳体和安装于壳体中的LED灯、电池、可自由摆动的弹簧、导电金属轴,该弹簧非接触性套装于导电金属轴一端外,该导电金属轴的另一端与电池的一电极电连接,该电池的另一电极与LED灯一接线脚电连接,该LED灯的另一接线脚与前述的弹簧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发光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下端固定,弹簧的上端自由摆动,且弹簧的上端固装有一配重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发光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摆架的另一端向下弯折一体延伸出一弹性抵触臂,所述轴杆的周缘设置有与该弹性抵触臂相接触的齿轮,该弹性抵触臂尾端嵌入齿轮槽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摇发光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轴杆为中空圆筒体,轴杆的上端部套设有帽钉,所述摆架的一端设有套筒,套筒套设轴杆上并位于齿轮与帽钉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发光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中安装有固定座,该固定座的顶面中部凸设有一用于套装弹簧的凸环,该LED灯位于固定座顶面的周缘上,电池位于固定座的里面,该导电金属轴包括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该第二端部伸入固定座中与电池电连接,第一端部向上穿过固定座伸入弹簧的中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摇发光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套设有一透明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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