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伞面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516718.3 | 申请日: | 2010-08-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589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16 |
| 发明(设计)人: | 吴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康 |
| 主分类号: | A45B25/18 | 分类号: | A45B25/1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21000 浙江省金华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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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伞面,尤其涉及一种加伞帽后可头戴的伞面,属于伞具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技术的雨伞,具有轻逸和遮阳面积大的特点,在炎热的夏天,有城市环卫工人自己采用将雨伞的伞杆拆除,在撑开的伞面里增加两根固定绳,戴在头顶上,可抵挡强烈的阳光辐射,但存在着雨伞不易收藏的弊端,在本实用新型未作出之前,无加伞帽后可头戴的伞面的使用,检索专利文献,无该技术的技术方案公开。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无加伞帽后可头戴的伞面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加伞帽后可头戴的伞面,该伞面可头戴与手撑两用,头戴时配套本实用新型设计人同时申请的一种伞帽,手撑时配套本实用新型设计人同时申请的一种阳伞连接杆。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由伞尖、伞面、伞骨、支撑杆、外螺纹组成,其特征在于伞骨伞面伞尖下的支撑杆上留有外螺纹,使用时配套有内螺纹的伞帽即可形成头戴的伞笠,配套有内螺纹的阳伞连接杆即为手撑的晴雨伞。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简单,成本低廉,安全可靠,实用性较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1中1.伞尖,2.伞面,3.伞骨,4.支撑杆,5.外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由伞尖1、伞面2、伞骨3、支撑杆4、外螺纹5组成,其特征在于伞骨3伞面2伞尖1下的支撑杆4上留有外螺纹5,使用时配套有内螺纹的伞帽即可形成头戴的伞笠,配套有内螺纹的阳伞连接杆即为手撑的晴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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