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伞帽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516710.7 | 申请日: | 2010-08-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589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16 |
| 发明(设计)人: | 吴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康 |
| 主分类号: | A45B25/10 | 分类号: | A45B25/1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21000 浙江省金华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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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伞帽,尤其涉及一种配套于有外螺纹支撑杆伞面的伞帽,属于伞具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技术的雨伞,具有轻逸和遮阳面积大的特点,在炎热的夏天,有城市环卫工人自己采用将雨伞的伞杆拆除,在撑开的伞面里增加两根固定绳,戴在头顶上,可抵挡强烈的阳光辐射,但存在着雨伞不易收藏的弊端,在本实用新型未作出之前,无配套于有外螺纹支撑杆伞面的伞帽的使用,检索专利文献,无该技术的技术方案公开。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无配套于有外螺纹支撑杆伞面的伞帽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配套于有外螺纹支撑杆伞面的伞帽,该伞帽可配套于本实用新型设计人同时申请的一种伞面,达到环卫工人顺利佩戴伞面笠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由帽管、内螺纹、空洞、帽圈、内空洞组成,其特征在于有内空洞的帽圈上留有帽管,帽管内留有空洞,帽管头部留有内螺纹,使用时把帽管上的内螺纹配套旋入有外螺纹的伞面支撑杆上即可形成可头戴的伞笠。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简单,成本低廉,安全可靠,实用性较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1中1.帽管,2.内螺纹,3.空洞,4.帽圈,5.内空洞。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由帽管1、内螺纹2、空洞3、帽圈4、内空洞5组成,其特征在于有内空洞5的帽圈4上留有帽管1,帽管1内留有空洞3,帽管1头部留有内螺纹2,使用时把帽管1上的内螺纹2配套旋入有外螺纹的伞面支撑杆上即可形成可头戴的伞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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