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摄像模组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99699.3 | 申请日: | 2010-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4517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25 |
发明(设计)人: | 舒艳祥;何光彩;彭超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立体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35/08 | 分类号: | G03B35/0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臧霁晨;高为 |
地址: | 200127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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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模组 | ||
1.一种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以及固定于所述基板上的至少第一摄像单元和第二摄像单元,所述第一摄像单元和所述第二摄像单元彼此隔开并固定于同一平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摄像单元和第二摄像单元分别包括摄像头和连接器,所述摄像头用于获取图像数据,所述连接器用于将所述图像数据传输到与所述摄像单元耦接的处理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摄像单元和所述第二摄像单元彼此隔开的距离为所述第一摄像单元的中心与所述第二摄像单元的中心之间的中心距,所述中心距通过以下公式设定:
L>D×F
其中,L为所述摄像单元的摄像头与被拍摄的物体之间的最近距离,D为所述中心距,F为所述摄像单元的摄像头的焦距转换为135相机的等效焦距的值。
4.如权利要求3所述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单元的摄像头为十分之一英寸的图像传感器、焦距为2.4毫米的摄像头时,所述中心距的范围约为10-15mm。
5.如权利要求3所述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单元的摄像头为2.33分之一英寸的图像传感器、焦距为35毫米以上的摄像头时,所述中心距的范围约为60-80mm。
6.如权利要求2所述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器为插座式连接器、FPC连接器之一。
7.如权利要求1所述摄像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的平面度的偏差小于或等于约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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