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伞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96871.X | 申请日: | 2010-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672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23 |
发明(设计)人: | 王清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晋江鸿盛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25/02 | 分类号: | A45B25/02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5 | 代理人: | 张梧邨 |
地址: | 362200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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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伞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新型伞骨。
背景技术
伞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用品,已经有了非常悠久的历史。伞具体又可以细分为直骨伞和折叠伞,如图1所示,普通的折叠伞100一般包括中棒1、伞骨2和伞布(图中未示出)三个部分,其中,中棒1是由多节相互滑套在一起的管体组成,其上端固定设置有上巢11和伞尾12,并滑设有下巢13,其下端还可以连接有伞把14;伞骨2则具有呈放射状设置的若干组,并分别经由绑线(图中未示出)而与上巢11和下巢13枢接,该每组伞骨2又包括支骨21、内主骨22、内连接骨23、中连接骨24、中主骨25以及外圆骨26,该伞骨2用于支撑伞布,并能折叠和撑开,从而具有携带方便的特点。
但是,目前的上述伞骨,均采用的为铁材质制成,而铁材质在加工时往往会存在着毛边,故会具有刮伤人们手指和伞布的风险;另外铁材质的重量也较大,从而具有增加整个折叠伞重量的问题,其将会得不到体质较弱群体的喜欢,比如年轻女子。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针对现有伞骨结构的上述缺陷深入研究,遂有本案产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伞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伞骨容易刮伤伞布以及重量较重的问题。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新型伞骨,包括主骨和枢接在主骨上的支骨,该主骨又包括依次枢接的内主骨、中主骨和外圆骨,该中主骨和支骨之间还枢设有内连接骨,该内主骨和外圆骨之间还枢设有中连接骨,其中,该中主骨采用塑脂材质制成。
进一步,该支骨亦采用塑脂材质制成。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由于该中主骨采用塑脂材质制成,故相对于现有的铁质材质来说,其质量更加轻便;另外,由于塑脂材质制成的中主骨不会存在锋利的毛边,故亦不会存在刮伤伞布而造成漏雨的问题;最后,由该塑脂制成的伞骨搭配周边铁质材质,亦能起到增强伞骨美感的功效。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一种折叠伞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新型伞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伞 100 中棒 1
伞骨 2 上巢 11
伞尾 12 下巢 13
伞把 14 支骨 21
内主骨 22 内连接骨 23
中连接骨 24 中主骨 25
外圆骨 2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方式中与背景技术中相同的技术特征采用同样的标号。
如图2所示,其示出的为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新型伞骨2,其包括主骨和支骨21,该支骨21枢接在主骨上,该主骨又进一步包括依次枢接的内主骨22、中主骨25和外圆骨26,该内主骨22、中主骨25和外圆骨26构成整个折叠伞100的三折式结构,该中主骨25和支骨21之间还枢设有内连接骨23,该内主骨22和外圆骨26之间还枢设有中连接骨24,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特征与现有技术中的基本相同,故不再次描述,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改进点进行详细阐述:
该中主骨25采用塑脂材质制成。这样,本实用新型由于该中主骨25采用塑脂材质制成,故相对于现有的铁质材质来说,其质量更加轻便;另外,由于塑脂材质制成的中主骨25不会存在锋利的毛边,故亦不会存在刮伤伞布而造成漏雨的问题;最后,由该塑脂制成的伞骨搭配周边铁质材质,亦能起到增强伞骨美感的功效。
优选的,为了防止人们在推动支骨时会存在刮手的隐患,该支骨21亦采用塑脂材质制成。
上述实施例和图式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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