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复合式收纳件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59434.0 | 申请日: | 2010-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1864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26 |
发明(设计)人: | 王伯庭;梁珪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二十五点创意制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1/08 | 分类号: | A45C1/08;A45C3/00;A45F3/02;A45F3/0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国城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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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复合 收纳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一种复合式收纳件,尤指一种可同时提高携带及使用方便性与弹性的复合式收纳件。
背景技术
于日常生活中,人们几乎都会使用到公文包、背包、皮包(皮夹)、提袋、化妆包、行李箱等收纳件以容纳各式物品,例如,人们会使用公文包以容纳文件、使用皮包(皮夹)以容纳个人证件及钱币、使用化妆包以容纳化妆品、使用行李箱以容纳衣物、使用提袋以容纳食物或其它物品等。
然而,传统的公文包、背包、皮包(皮夹)、提袋、化妆包、行李箱等收纳件在使用上仍具有不便之处,例如,当人们于路边购买饮料或食物时,常苦于无提袋可用,虽然手边可能有公文包,但公文包并不能用于容纳饮料或食物;又如,当女性朋友于未提供提袋的商店购买化妆品时,常苦于无化妆包以容纳化妆品,虽然手边可能有提包,但提包内常会容纳私人物品,此时若又拿来容纳化妆品时,亦会造成不便;又如人们于旅游时携带行李箱,若于商店购买一些小物品时,常会苦于无提包可用,因为要再花时间将行李箱打开以容纳前述小物品时乃极为不便。
因此,为避免上述问题产生,人们依目的不同而必须同时携带公文包、背包、皮包(皮夹)、提袋、化妆包、行李箱等收纳件的其中数种,而造成携带与使用上的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复合式收纳件,包括一主收纳件及至少一副收纳件。其中,主收纳件包括至少一主第一接附元件、至少一主第二接附元件、至少一主容置空间及至少一主预设图案,且至少一主预设图案向外显露;至少一副收纳件包括至少一副第一接附元件、至少一副第二接附元件、至少一副容置空间及至少一副预设图案,其中的至少一副第一接附元件是与至少一主第一接附元件彼此结构对应并可拆地接附于至少一主第一接附元件,至少一副第二接附元件分别与至少一主第二接附元件和至少一副第一接附元件彼此结构对应并选择性可拆地接附于至少一主第二接附元件与至少一副第一接附元件的其中之一,且至少一副预设图案向外显露。
以此,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复合式收纳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这种复合式收纳件,将主收纳件与副收纳件接附于一起而可同时携带及使用,亦即可同时提高携带及使用的方便性。此外,主收纳件与副收纳件之间通过接附元件而可形成可替换设计以增加使用的弹性,例如同一主收纳件可替换使用不同的副收纳件。
上述的主收纳件与副收纳件在用途与形式上并不加以限制,例如可分别为背包、肩包、提包、公文包等。
此外,主第一接附元件、主第二接附元件、副第一接附元件与副第二接附元件的结构亦不加以限制,例如前述各元件可为彼此结构对应的魔鬼毡、扣合扣、扣环、卡合钩或其它类似物者。
上述的主收纳件与副收纳件分别具有主预设图案与副预设图案,故可提高美观性,且主预设图案与副预设图案可为相同或不同图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另一视角的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的分解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之一。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之二。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之三。
图7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较佳实施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之四。
图8为本实用新型第二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第二较佳实施例另一视角的立体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第三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之一。
图11为本实用新型第三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之二。
图12为本实用新型第四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之一。
图13为本实用新型第四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之二。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 复合式收纳件
11 主收纳件
111 主第一接附元件
112 主第二接附元件
113 主容置空间
114 主预设图案
115 扣合带
116 扣环
117 环圈
12 副收纳件
121 副第一接附元件
122 副第二接附元件
123 副容置空间
124 副预设图案
21 腰带
22 提包
23 背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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