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扰动部件和灭火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39455.6 | 申请日: | 2010-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016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2 |
发明(设计)人: | 方楚先;陈泰 | 申请(专利权)人: | 陕西兰德森茂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1/02 | 分类号: | A62C31/02;A62C3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亿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309 | 代理人: | 陈霁 |
地址: | 710043 陕西省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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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扰动 部件 灭火 装置 | ||
1.一种扰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扰动部件包括:
主气流孔,所述主气流孔包括用于干粉灭火剂速度增加而细化的第一锥孔和第一直孔;
用于所述干粉灭火剂压力降低再次细化的扰流腔,与所述主气流孔相导通;
用于喷放所述干粉灭火剂的喷放口,与所述扰流腔相导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扰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扰动部件还包括:雾化孔,与所述扰流腔相导通,所述雾化孔包括用于所述干粉灭火剂细化并在所述扰流腔扰动的第二锥孔和第二直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扰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锥孔和第二锥孔的孔口夹角为0至180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扰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气流孔的轴线和雾化孔的轴线之间的夹角为0至90度。
5.一种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灭火装置包括:
壳体;
用于将喷射气体射入所述壳体内扰动干粉灭火剂的喷射动力器,容置在所述壳体内;
扰动部件,所述扰动部件包括:
主气流孔,所述主气流孔包括用于干粉灭火剂速度增加而细化的第一锥孔和第一直孔;
用于所述干粉灭火剂压力降低再次细化的扰流腔,与所述主气流孔相导通;
用于喷放所述干粉灭火剂的喷放口,与所述扰流腔相导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射动力器为燃气喷射动力器,具体包括:
燃气动力罐,容置在所述壳体内;
引线,通入所述燃气动力罐内;
点火头,与所述引线相连接,容置在所述燃气动力罐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射动力器具有用于喷射气体通过而进入壳体扰动所述干粉灭火剂的释放孔。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动部件还包括:雾化孔,与所述扰流腔相导通,所述雾化孔包括用于所述干粉灭火剂细化并在所述扰流腔扰动的第二锥孔和第二直孔。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锥孔和第二锥孔的孔口夹角为0至180度。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气流孔的轴线和雾化孔的轴线之间的夹角为0至9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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