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四柱支撑掩护式大采高铺网液压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30078.X | 申请日: | 2010-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053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2 |
发明(设计)人: | 张守祥;刘国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23/04 | 分类号: | E21D23/04;E21D23/16;E21D1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郑立明;赵镇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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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撑 掩护 式大采高铺网 液压 支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压支架,尤其涉及一种四柱支撑掩护式大采高铺网液压支架。
背景技术
液压支架是煤炭开采中的必备支护装置,铺网开采和放顶煤开采是现有技术中的两种常用的开采工艺。
现有技术中由于放顶煤开采工效高、开采成本低,应用广泛。但放顶煤回收率低、煤层易燃。
而铺网开采工效低、成本高,所以不及放顶煤推广范围大,但对煤炭的回收率较高。现有技术中的铺网支架一般高度3.5米,使用高度约3~3.3米。
上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缺点:
开采效率与煤炭回收率不能兼顾。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开采效率高、煤炭回收率高的四柱支撑掩护式大采高铺网液压支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四柱支撑掩护式大采高铺网液压支架,包括底座、顶梁、掩护梁,顶梁与底座之间设有两根立柱,该支架的支护高度大于或等于3.8m,该支架的后部设有铺网机构。
由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四柱支撑掩护式大采高铺网液压支架,由于该支架的支护高度大于或等于3.8m,该支架的后部设有铺网机构。将大采高技术与铺网技术有机结合,使后部铺网空间加大。既可以可满足产量要求,提高开采效率,又能提高煤炭回收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四柱支撑掩护式大采高铺网液压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四柱支撑掩护式大采高铺网液压支架,其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如图1所示,包括底座1、顶梁2、掩护梁3,顶梁2与底座1之间设有4根立柱4,该支架的支护高度大于或等于3.8m,该支架的后部设有铺网机构。
铺网机构可以包括铰接于掩护梁3后端的尾梁5和设于底座1后部的至少一个网卷6,掩护梁3与尾梁5之间设有尾梁千斤顶7,形成挡矸机构。尾梁5的上摆角度为10~15°,下摆角度为40~45°。尾梁5内还可以设有插板8及插板千斤顶9。
底座1的中间可以装有推移装置,推移装置的前端连接有前刮板输送机。
标准规定大于3.8米属于大采高液压支架,本实用新型将大采高技术与铺网技术有机结合(支架高度达到7.5m),将厚煤层进行分层开采,而不采用放顶煤开采,可以满足产量要求(如300、500 1000万吨以上),提高了矿山经济效益;采用分层开采技术,又提高煤炭回收率。提高了工作面生产效率和资源回收率,满足安全、高效、高产的需求。
本实用新型中,大采高后部空间较原有铺网支架,后部铺网空间更大,为后部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易于联网。支架高度能应用在支护高度在3.8米以上、适应厚煤层开采需要、提高了工作面生产效率和资源回收率,满足安全、高效、高产的需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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