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RH精炼设备的浸渍管钢胆有效
| 申请号: | 201020223810.0 | 申请日: | 2010-06-1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379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9 |
| 发明(设计)人: | 陆国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21C7/10 | 分类号: | C21C7/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集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4 | 代理人: | 周成 |
| 地址: | 20190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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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rh 精炼 设备 浸渍 管钢胆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浸渍管,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RH精炼设备的浸渍管钢胆。
背景技术
目前,炼钢企业的RH精炼设备中的浸渍管在使用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浸渍管浇注料脱落现象,造成浸渍管的使用寿命降低,由于浸渍管是RH精炼真空槽的关键部位,因此会影响整个精炼装置的正常生产。经过研究发现,产生浇注料脱落的主要问题是现有的浸渍管钢胆的结构设计不合理。请参阅图1所示,现有的浸渍管钢胆10的结构如下:通常包括钢胆本体11、倾斜焊接在本体11外表面的条状锚固件12以及设于本体11上的两圈托板,浇注料即浇注于本体11外。其不合理之处在于,条状锚固件12的焊点不牢会造成浇注整体强度的下降,并且本体11上的两圈托板13会将整体浇注分隔为三个部分,分割后的浇注料在处理或清渣时易在托板13处发生剥落,另外,该钢胆10也没有整体加固措施,光靠锚固件12进行整体浇注制作出的浸渍管强度不够,在清渣设备使用过程中,也容易导致浇注料的剥落和坍塌。
由于浸渍管的使用寿命一直偏低,已成为精炼生产的瓶颈,不仅制约了真空槽的炉龄,而且还导致单槽作业的降低,使得真空槽槽修、在线处理无法完全按计划执行,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RH精炼设备的浸渍管钢胆,用以提高整体浇注的可靠性,延缓浇注料的剥落和坍塌。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该RH精炼设备的浸渍管钢胆包括钢胆本体和设于本体上的锚固件,所述的锚固件包括多个V形锚固件,每个V形锚固件底端沿本体径向焊接在本体外表面。
该钢胆还包括不锈钢网圈,该不锈钢网圈套于本体上,并且与V形锚固件顶端相焊接固定。
所述的锚固件还包括数个螺栓式锚固件,每个螺栓式锚固件的一端水平植入本体内并焊接,另一端与不锈钢网圈相焊接固定。
所述的螺栓式锚固件分别对称设于距本体顶部与底部150mm处。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本实用新型的RH精炼设备的浸渍管钢胆通过采用V形锚固件沿钢胆本体径向焊接在本体外表面,从而能够避免锚固件的脱落并提高浇注料的强度,延缓浇注料的脱落;通过撤除两圈托板,能够减少浇注料的分层现象;通过增设不锈钢网片以及螺栓式锚固件,能够与V形锚固件形成一个牢固的整体,从而更提高了浇注料的强度,有效地阻止了浇注料的剥落和坍塌。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的浸渍管钢胆的结构剖视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浸渍管钢胆的结构剖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请参阅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RH精炼设备的浸渍管钢胆20与现有技术基本相同,同样也包括钢胆本体21和设于本体21上的锚固件。不同的是,该钢胆20采用多个V形锚固件22替代原有的条状锚固件,并使V形锚固件22均沿钢胆20本体21径向焊接在本体21外表面。采用V形锚固件22不但能够保证焊接的牢固性,避免锚固件的脱落,而且提高浇注料的强度,延缓浇注料的脱落。并且该钢胆20撤除了原有的两圈托板13(见图1),从而能够减少浇注料的分层现象,消除在处理或清渣时发生浇注料剥落的隐患。该钢胆20还包括一网眼为50mm×50mm的不锈钢网圈23,该不锈钢网圈23套于本体21上,并且与V形锚固件22顶端相焊接固定,而锚固件还包括八根直径为10mm,长度为100mm的螺栓式锚固件24,分别对称设于距本体21顶部与底部150mm处,每个螺栓式锚固件24的一端水平植入本体21内并焊接,另一端与不锈钢网圈23相焊接固定,从而将本体21、两种锚固件以及不锈钢网圈23连接成一个稳定而又牢固的加固机构,从而大大提高了整体强度,当进行浇注时,能够对浇注料进行更好的整体加固,增加浇注料的强度,更能够延缓浇注料的脱落和坍塌。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浸渍管钢胆20能够大大提高浸渍管管龄,有效解决了浸渍管浇注料易脱落的这一难题,确保了企业生产的顺行,经实验证明,浸渍管的平均管龄可从原来的78炉增至105炉,效果十分明显。
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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