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照明灯有效
申请号: | 201020208301.0 | 申请日: | 2010-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314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2 |
发明(设计)人: | 杨兵;杨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21/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曾旻辉 |
地址: | 5108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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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照明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设备,尤其是指应用在车辆照明的照明灯。
【背景技术】
安装在车辆照明设备如车窗控制开关的内部照明设备、烟灰缸的内部照明设备、电子设备面板上的照明设备等包括发光二极管或小灯泡的照明灯,如图1所示,其在本体10上设有凸缘12及卡爪11,配合不同安装位置的对手件,凸缘和卡爪将对手件夹紧在其之间,由于不同安装位置的对手件的厚度各不相同,而照明灯本体上的凸缘和卡爪之间的空间相对固定,现有照明灯结构的卡爪为方形,其产生弹性形变的能力有限,也就是说卡爪与凸缘之间的距离可变范围较窄,缺乏弹性导致这种结构的照明灯与对手件配合的适用范围相当窄,当对手件较厚时,照明灯无法安装,当对手件较薄时,照明灯安装固定不稳,容易发生窜动,产生异响。
因此,提供一种与对手件配合范围广、装配严紧牢固的照明灯实为必要。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与对手件配合的适用范围广、装配严紧牢固的照明灯。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照明灯的本体上设有凸缘及卡爪,该卡爪与凸缘相对的一端为非平面。由于非平面的一端受压时产生的形变量相对方形结构卡爪的形变量要大,对于不同板厚的对手件,均可以紧固配合。同时,一种尺寸的照明灯可以对应多种板厚,也节约了成本。
优选的,该卡爪与凸缘相对的一端为弧形。更优选的,该卡爪与凸缘相对的一端为圆弧。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该卡爪与凸缘相对的一端还可以是波浪形或三角形或斜面。
优选的,该照明灯本体采用改性PVC材料,其弹性系数更适用于与不同板厚的对手件紧固配合。
对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通过对卡爪结构的改变,有效的改良了照明灯与不同板厚对手件之间的配合紧固度,大大提高了其适用范围。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照明灯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照明灯结构示意图;
图3a、3b为现有卡爪与本实用新型卡爪的形变对比示意图;
图4为现有卡爪与本实用新型卡爪的受力与变形量的变化关系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照明灯与对手件配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2,本实用新型照明灯的本体20上设有凸缘22及卡爪21,该卡爪与凸缘相对的一端为非平面,在本实施例中该卡爪与凸缘相对的一端为圆弧23。由于非平面的一端受压时产生的形变量相对方形结构卡爪的形变量要大,因此所需压缩力较小,其形变较为均衡,如图3b所示,对于不同板厚的对手件,均可以紧固配合。
以下从力学角度分析卡爪形状与受力以及应变之间关系:
弹性模量E=应力/应变;应变T=F/面积S
==>应变T=(1/E)*(F/S)
假设同种材料,E相同,F不变,应变跟面积S成反比。
请参阅图3a、3b以及图4,应变T=F/面积S,在一定阶段,又因为S(圆弧)始终小于S’(方),1/S(圆弧)就始终大于1/S’(方),所以随力F增大应变T1′始终大于应变T1,也就是,在一定范围内,随力F的增大,卡爪的变形量随着增大,但圆弧型卡爪的变形量始终大于方型卡爪的变形量。在一定阶段(F<屈服点),力F与变形量T的变化情况如图4。
圆弧型卡爪,在材料硬度合适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圆弧头部材料的弹性收缩空间,来适用于一定范围厚度T2及T2’的对手件,而方型卡爪只能适用于一定厚度T1及T1’尺寸的对手件。
优选的,该照明灯本体采用改性PVC材料,其弹性系数更适用于与不同板厚的对手件紧固配合。
请参阅图5,采用本实用新型照明灯与对手件3配合,对手件3被紧固夹持在凸缘22及卡爪21之间,不同板厚的对手件可通过卡爪21的不同程度的形变来保持紧固夹持,可有效避免对手件因配合不严所产生的窜动及异响。
现有技术的方型卡爪由于头部的拐角是直角过度,即使存在倒角,也只能允许较小变化量厚度的对手件装入,不能充分利用材料的弹性收缩来适应更大变化量厚度的对手件。而圆弧型卡爪则可以避免这个,卡爪头部的圆弧面23过渡,可允许不同板厚的对手件装入,并容易旋转卡合,如图5所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基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上的等效变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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