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闪光炫目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08281.7 | 申请日: | 2010-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794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30 |
发明(设计)人: | 林建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建英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15/02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学俊 |
地址: | 350002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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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闪光 炫目 器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强光手电筒,特别涉及一种警用闪光炫目器具。
背景技术
目前,警用的手持眩光电筒功能较为单一,仅可用于夜间照明或用强光震慑犯罪分子。当遇到犯罪分子暴力抵抗或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破窗时,则毫无办法,必须配合其他工具一起使用,无疑增加了警务人员携带的装备,给执勤造成不便。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既可用于击锤,光照强度又高的闪光炫目器具,且该产品可反复充电,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在于:一种闪光炫目器具,包括设于灯壳体内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和设于灯头上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头端部周侧设置有金属箍圈,所述金属箍圈端部设有以利击锤的凸部。
所述机身上设置有以利外接电源插接的充电插孔,所述插孔上设置有防尘橡胶塞。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采用可充电锂离子电池,既可接电网充电又可连接车载充电器,使用方便;采用高亮度的LED灯头,且设有强光、弱光、闪光等三档,可配合不同的场合使用;灯头端部的金属箍圈,强度硬度高,可进行破窗、除冰等作业,用途广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闪光炫目器具,包括设于灯壳体内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1和设于灯头上的灯具2,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头端部周侧设置有金属箍圈3,所述金属箍圈端部设有以利击锤的凸部4。
所述机身5上设置有以利外接电源插接的充电插孔6,所述插孔上设置有防尘橡胶塞。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林建英,未经林建英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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