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治疗小儿先髋的角度楔形人工骨块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89581.5 | 申请日: | 2010-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685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发明(设计)人: | 唐成林;李志洲;赵宝林;季晓风;孙家安;张静哲;王再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唐成林;李志洲;赵宝林;季晓风;孙家安;张静哲;王再欣 |
主分类号: | A61F2/28 | 分类号: | A61F2/28 |
代理公司: |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2100 | 代理人: | 纪尚 |
地址: | 130021 吉林省***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小儿 角度 楔形 人工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技术领域,涉及一种人工移植骨块的改进。
背景技术
目前,在临床现存常用的先髋治疗方式所存在的问题:
(1)以往小儿先天髋脱位,在截骨后往往采用自体髋骨做为植骨块,在截骨过程中仅依靠骨刀或骨凿,所以所得到的骨块不可避免的仅为三角形,而髋臼的截骨却需要尽可能的呈弧形以尽量改变髋臼指数,从而才能获得良好的技术后果。
(2)以往髋上弧形截骨后所植入的三角形骨块与截骨上、下面间,尤其是下截骨面间存在着一定的角度及间隙。截骨面受到挤压下持续存在着向外脱出的力量,面骨块一旦脱出手术的效果也就大受影响甚至失败,在以往的病例中此类问题也普遍存在。
(3)在以往的髋臼截骨术中的植骨块往往取自体髂骨,而针对于先天性脱位或髋臼发育不良的患儿,手术往往在1-3岁内进行,此年龄段小儿髋厚度仅为0.15~0.3cm左右,而同侧髋骨供骨面积也较小,这样所取得的骨块的厚度、宽度及高度也受到了很大限制。不仅如此,术后髋骨的缺失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治疗小儿先髋的角度楔形人工骨块,它可以对进行髋臼截骨术的治疗效果更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对小儿先天髋移骨治疗使用的人工骨块是半弧上弦月牙形,月牙尖的锐角是25°-30°,人工骨块的厚度是8-12毫米,人工骨块的长度是25-35毫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在手术中所使用的植骨块是依据髋臼的弧形截骨要求制定的,从而可以最大程度上与髋臼弧形截骨向匹配,同时也取得了最大的接触面积及尽快的愈合时间。(2)角度楔形骨块成弧形与髋臼截骨面相匹配,其上下接触面间无明显角度或缝隙,其下接触面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嵌卡,大大增加了植骨后稳定性。(3)使用的角度楔形骨块采用的是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HA/PP66),此种人工骨已在临床上得到充分证实,其生物学性及力学性均介于正常人皮质骨,松质骨之间,早期可以提供充分强度,而后期也可以为骨的爬行替代提供良好条件。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如图所示,1是人工骨块、2是固定螺丝孔。
人工骨块1呈半弧上弦月牙形,月牙尖处的的锐角是25°-30°为宜,人工骨块的立面为斜面,在上面和立面之间斜开有固定螺丝孔2,该骨块采用的材料是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HA/PP66)。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唐成林;李志洲;赵宝林;季晓风;孙家安;张静哲;王再欣,未经唐成林;李志洲;赵宝林;季晓风;孙家安;张静哲;王再欣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189581.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