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尾灯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020186131.0 | 申请日: | 2010-04-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859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9 |
| 发明(设计)人: | 张英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庆优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M6/90 | 分类号: | B62M6/90;B62J6/04;H01M2/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伟;张硕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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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尾灯 功能 电动自行车 用电 装置 | ||
1.一种具有尾灯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装置,该电池装置设置有固定于电动自行车后侧的壳体,而壳体内设置有电池,以供应电动自行车的马达电源,并且电性连接握把处所设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壳体一侧设置有可朝向电动自行车后方发出光源的尾灯组,从而使电动自行车可对后方来车显示出电动自行车的行驶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尾灯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壳体具有基座,而基座上方盖合有上盖,且基座的前后二侧分别设置有前盖以及后盖,并在前盖表面设置有多个透孔,而尾灯组设置于前盖的内侧方,且尾灯组为具有基板,并在基板表面设置有多个发光二极管,而各发光二极管为正对于透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尾灯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基座与上盖设为铝挤型接合体。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尾灯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前盖表面在多个透孔处罩覆有灯罩。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尾灯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基座在相邻前盖与后盖的二侧,分别凸设有定位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尾灯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前盖与后盖为利用固定元件锁固于基座相对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尾灯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池装置的壳体内设置有控制器,而控制器与电动自行车的马达、控制装置、电池构成电性连接,以及尾灯组电性连接于控制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尾灯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尾灯组包含有警示灯、刹车灯与左右方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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